2019年黑龙江省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办法(参考)
1.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计划内,全部采取考核的办法择优安置。考核内容包括功绩、资历和在特殊岗位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年限等。
2.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计划内,全部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安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包括获二等功以上的功绩和在特殊岗位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年限等。 3.自愿接收 各单位在完成安置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出具正式接收函,可自愿计划外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自愿接收的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必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考试,其考试成绩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自愿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所需的编制,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4.选岗方式:军转干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次在公布的安置计划内选择安置单位。 几点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党政机关: 安置后因个人原因未报到,档案退回部队的,重新列入转业移交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 在部队受过处分(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的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2.中省直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的安置依据。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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