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省军队转业安置条件(参考)
黑龙江省严格按照中央3号、8号和13号文件的要求接收军转干部。
(一)中省直单位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列入当年转业移交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 2.符合在中省直单位属地安置政策规定; 3.进机关单位的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自愿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 (二)大庆市的限制政策 凡是以投亲靠友、购房为由在大庆市城区落户的,不作为接收安置条件。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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