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5年军转干考试宪法知识之国务院的组成和制度
【国务院的组成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任免。组成人员的任免决定以后,都由国家主席宣布。
国务院的任期每届与全国人大的任期相同,即为5年。任期届满后,由新一届的全国人大决定,组成新的国务院。宪法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国务院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领导体制是首长负责制,即国务院整体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工作制度
在宪法上,国务院的会议有两种形式: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全体会议包括国务院的全体组成人员,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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