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军转干部转业安置办法(团职转业干部)
北京市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采取的是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安置的方式,具体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二)团职转业干部 一是中央单位和市属单位团职转业干部采取考试和双向选择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提供岗位的性质来确定是否公务员编、事业编或企业。 二是城六区团职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与以往相比发生部分变化,任领导职务满三年的各区均能安置到公务员岗位。任领导职务满三年的,降一职安置,任领导职务不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的,降两职安置。 三是除城六区以外其他区行政团职转业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基本都能安置到行政岗位。任领导职务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满5年以上的不降职安置,不满三年和非领导职务不满5年的降一职安置。 四是城六区团职转业干部任领导职务不满三年的和非领导职务的,也就是不符合任职的,安置上有差异。具体是:丰台区个别不参加谈话和任职不满的统一安排在事业单位岗位,对往年安置到行政岗位不报到的,不再安置行政岗位(市军转办有要求);石景山区团职干部统一由组织部采取指令安置,重点考虑安排相应公务员岗位;海淀区团职转业干部由组织部统一安置公务员岗位。海淀区组织行政团职转业干部参加“双选会”;西城区明确由组织部根据个人情况落实相应的工作岗位,符合、不符合任职的均安置在行政岗位;朝阳区行政团职干部均能安置公务员岗位;东城区行政正团干部符合任职的由组织部统一安置公务员岗位,不符合任职的团职干部参加区里组织的“双选会”进行选择,选上公务员单位是公务员,未选择上的再由区人事局负责安置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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