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古丈县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安置招考方案
根据湖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关于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的通知》(湘安置电(2017)3号)文件精神和省、州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为切实做好我县1999-2010年持非农优待安置证入伍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
就业岗位安置公开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退伍安置办具体组织实施,县民政局、人社局、编办共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考对象
凡是1999-2010年入伍时户籍在古丈县并持有古丈县发放的《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城镇退役士兵,退役后首次未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参加本次就业岗位安置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安置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团籍或学籍或军籍或公职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的;
4、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和企业已破产、改制下岗买断工龄的城镇退役士兵(士官)在此次考试报名前未退还一次性补偿金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加本次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安置考试,但暂缓就业岗位安置: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日20日-2017年8月21日下午6时(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古丈县退伍安置办(县民政局办公大楼4楼),联系电话:0743-472625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就业安置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就业岗位安置考试。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个人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安置卡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退伍档案(指退伍档案现未放在县退伍安置办保管的);
2由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3签订《古丈县1999-2010年持非农优待安置证入伍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岗位安置协议书》;
4《个人家庭情况、工作状况和现实表现调查表》;
5《湖南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6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买断工龄一次性补偿金证明;
7两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退伍安置办、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笔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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