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警河南警卫局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2人公告
为加强我省公安警卫部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公安部政治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经研究,拟从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接收2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我部工作。
一、接收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公安部有关规定为依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二、接收数量、专业和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及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重点院校毕业生为主。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由当地教育厅(局)开具派遣证。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或1门(含)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学位的毕业生;被做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入伍除外)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曾受处分的毕业生。
接收专业及数量:2017年,我局计划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名,其中工学专业1名、艺术学专业1名,均为男生。
基本条件:必须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并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三代以内亲属历史清白,思想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敏捷,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75米,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
三、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月19日止。
报名单位:河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路105号院警卫局三楼304房间。
联系电话0371-65881210、0371-65904588。
电子邮箱:642397865@qq.com
联系人:熊干事:15225116677 李干事:18638399837
报名时需填写《河南省警卫部队接收地方院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并交个人自荐材料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
四、考试考核及政治审查
1、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于2017年2月下旬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报考者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2、考核。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将参加我单位组织的面试,并进行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和实地考察。①面试。主要了解毕业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②身体检查。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③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毕业生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④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⑤实地考察。我单位将派出考核组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的进行考察,主要是到所在学校了解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
3、政治审查。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均合格的,我单位将派出考核组对其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五、接收录取
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接收对象应督促高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将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送至我单位。我单位将按程序转递档案上报审批。一经接收的大学生,即办理入伍手续,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后,分配到我省警卫部队工作,享受现役军官的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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