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军转安置考试公基:法理学高频考点详解—法的实施(2)
(三)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又称为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详解】重点掌握司法的主体,即司法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具有特定性,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活动都属于司法活动。
【知识总结】法的实施的概念理解即可。法的实施的种类则需要考生复习时重点记忆,特别是实施主体,通过区分主体,进而辨别种类。
三、真题演练
1.在法律运行中,对"守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守法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B.守法是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包括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
C.守法是严格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D.守法的主体最为广泛
1.【答案】B。解析:守法既包括履行义务,也包括行使权利,故B项错误。
2.法的实施分为守法、执法和司法,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执法活动?( )
A.李某遭王某殴打而向公安机关报案
B.检察机关根据群众的检举对周某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C.税务人员认为张某有偷税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D.法官出差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发生口角,依法律和事实对两人进行劝解
2.【答案】C。解析:题干为执法活动,其主体主要为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政活动。四个选项当中只有C选项中的税务人员为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其对偷税行为的查办活动即为执法活动,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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