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军转干考试申论热点:社会办医有“为”又有“序”(2)
二是社会医疗机构的趋利性显著增强。社会医疗机构是一种私立性质的医疗服务主体,趋利性是其经营的主要原则。而在我国社会医疗机构趋利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监管不足,于是就滋生了一些社会医疗机构反道德经营。
三是社会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两者出现了不对称性。一个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中的运行主体都能够自由地出入市场。但是,现阶段我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化进程较缓,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中存在不对称的矛盾。现在大部分的社会医疗机构都或多或少表现出有准入而没有退出的现象,而且现有的国家制度中也没有明确关于社会医疗机构市场退出的政策。实际上市场准入与退出是同等重要的,若仅有准入而无退出,那么就没有完备的社会医疗机构法治体系,无法有效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行为进行规制。
[参考对策]
一是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全社会资源加快补齐医疗事业发展短板,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是需求引领、供给升级。瞄准供需矛盾突出领域,以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品牌质量为重点,充分释放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展,推动社会办医服务创新、业态升级,与政府办医共同发展、有序竞争。
三是放宽准入、优化服务。加大力度消除社会办医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社会力量踊跃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四是严格监管、有序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健康发展。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