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军转安置中直单位——中央统战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和考察办法
按照国务院军转办要求,现将我部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和考察办法公布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以及本岗位专业能力等。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国务院军转办统一笔试成绩,各岗位按照报名时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附: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时间
各接收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程序
1. 面试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
2. 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并登记面试顺序;
3. 工作人员宣读注意事项;
4. 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5.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自行离开,不得返回候考室。
(五)组织形式
各接收单位分别组织。考官一般为5人或7人,由接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纪检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保密部门履行有关保密工作程序。
(六)综合成绩评定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评定综合成绩。面试之外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评定综合成绩。
二、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如人选明确表示放弃,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组织考察
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组织体检,并审核人事档案。
(三)考察谈话范围
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上级分管领导、所在部门领导、同事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负责同志,其他有关同志。
三、确定拟接收安置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接收安置人选,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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