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湖北警卫局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湖北省警卫局(又称湖北省公安厅警卫局),是武警建制的公安现役部队,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根据需要,将从地方高等院校接收若干名2016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我省警卫部队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接收大学生专业类别:
(1)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2)汉语言文学
(3)新闻学
(4)政治学或思想政治教育
(5)播音与主持
(6)通信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
(7)体育专业(散打、游泳、田径、乒乓球等专项)
(8)音乐表演
(9)绘画专业
二、接收大学生基本条件:
(1)性别:以上专业中除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接收女生外,其他专业只接收男生。
(2)学校性质:原则上只接收一类本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必须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本年度不接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截止2016年8月31日不超过24周岁。
(5)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6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9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敏捷,无明显疤痕,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纲领,忠于祖国,德才优秀,学习成绩及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直系亲属历史清白,现实表现良好。
(7)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②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③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④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⑤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⑥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⑦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⑧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方法
符合接收条件、有意到我部工作的学生,可直接与我部联系报名(投递电子简历,附个人近期全身免冠照片一张),我部将根据报名情况与学校协商安排集中面试(届时请携带书面简历一份)。
联系电话:027-87133072(办),18971330373(陈主任)、18807119076(刘干事)
电子邮箱:hbzs2014@sina.com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
四、有关待遇和要求:
接收的本科毕业生,经部队组织审查、知识能力考试、身体检查和测试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经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和任职手续,享受副连职武警警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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