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论文:视盘新生血管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患者198例208眼,年龄38~71岁,平均55岁;视力0.02~1.0。患者均为视盘新生血管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1.2 方法 激光治疗使用氩绿激光,能量100~750 mW,平均250 mW,以视网膜上出现Ⅲ级灰白斑为限;曝光时间为0.2 s;光斑直径500 μm。206眼均行全视网膜光凝,初次治疗量为1600~2000点,分3~4次完成。8周后行检眼镜及FFA检查,若存在未消退的新生血管,可增加激光治疗量。对于难以吸收的玻璃体出血或牵拉性视网膜脱离波及黄斑部者,行玻璃体切除或联合眼内填充术,术中、术后补充激光治疗。
1.3 激光量的统计 激光总量为第一至最后数次激光治疗量的总和。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 10.0进行χ2检验。观察视力、新生血管消退情况和激光总量。观察期为3~72个月,平均48个月。
2 结果
2.1 激光前后视力的改变 以视标0.25为界的统计学分析结果(χ2值为0.105,P>0.05)表明此组患者术前、术后视力改变差异无显著性。
2.2 新生血管消退情况 初次行全视网膜光凝后,26眼新生血管消退,消退率为14.3%。对于新生血管无变化或加重者,增加激光治疗量后,90眼新生血管消退,消退率为63.7%,36眼新生血管变细变少,30眼无变化或加重。激光联合玻璃体切除术26眼中,术后19眼新生血管消退,1眼新生血管变细,消退率为76.9%。
2.3 激光量的统计 208眼平均激光治疗量为2800点(1000~6000点),视盘新生血管平均激光治疗量为2360点,视盘合并视网膜新生血管平均激光治疗量为2870点,视盘新生血管合并玻璃体出血或视网膜前出血平均激光治疗量为2770点。
3 讨论
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根据新生血管生长的位置可分为视盘新生血管型(NVD)和视网膜新生血管型(NVE),前者较后者发展快,并发症多且预后差,及时发现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方法,对于NVD患者非常重要。目前国内外主要采用激光治疗。激光的作用在于通过光凝使视网膜和脉络膜形成瘢痕,减少视网膜耗氧量,使视网膜新生血管及无灌注区消退,防止由其所致玻璃体出血、纤维增殖、牵拉性视网膜脱离,从而保持病人的视力。有研究报道
[1]:光凝治疗术后3周未减退的危险因素,术后6个月观察时绝大部分仍存在,据其统计,危险因素术后3周和术后6个月减退程度近似。Vine[2]对一组严重PDR已行PRP 3000点仍无改善者进行研究,发现增加激光量(平均7550灶)后,55%患者对激光反应好,危险因素减少,而45%患者对激光反应差。当对后者再次追加激光治疗(平均7985灶)后,大部分患者病情得以控制,而少数患者反应差,提示预后很差。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越晚期,对光凝的反应就越差。笔者在总结中发现,26眼第一次完成光凝治疗后,新生血管消退,而另外156眼经一至数次补充光凝治疗后,90眼新生血管消退。一般认为,视网膜新生血管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量约1500灶,而我们在观察中发现,这个治疗量对于NVD患者远远不够,绝大多数患眼都需补充大量光凝治疗才能控制病情。
对于难以吸收的玻璃体出血、纤维增殖致波及黄斑的牵拉视网膜脱离,由于严重影响患者视力,且妨碍继续光凝治疗,新生血管受玻璃体牵拉致反复眼内出血,有必要行玻璃体切除治疗,若合并视网膜裂孔,可联合眼内填充术。玻璃体切除手术可清除混浊的玻璃体,松解玻璃体对新生血管的牵引,减少玻璃体再出血的机会,使补充激光成为可能。从而减少发生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危险。我们在观察中发现,26眼行激光联合玻璃体切割术后,病情均得到控制,但有6眼长期观察发现视力较差,主要是因为白内障和新生血管退行后形成的纤维增殖膜覆盖黄斑区所致。
我们从本组观察中发现,NVD型PDR患者激光治疗前后视力差异无显著性,及早发现并积极大量的光凝治疗,大部分患者病情可得以控制,保住有用视力。NVD型PDR患者若伴有下述情况:(1)玻璃体出血、视网膜前出血;(2)虹膜红变、房角新生血管、新生血管性青光眼;(3)大面积视盘新生血管,需要更大的激光治疗。对于难以吸收的玻璃体出血、后极部牵拉视网膜脱离者,应尽早联合玻璃体切割术,术中、术后补充激光治疗,使病情得到较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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