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慎用”“禁用”的药品,以后还可 以用吗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就"修订部分药品说明书中有关栏目内容"发布通告。其中,多个药品新增了"儿童慎用""儿童禁用"的规定。对此,一些妈妈们望文生义,看到"禁用、慎用"这几个字,就认为这个药品有危险,不敢给孩子用。
"儿童"是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不仅仅因为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器官功能尚不成熟,更因为通常所说的"儿童"群体,实际上是一个多年龄段的群体:既包括了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1月到1岁的"婴儿"、1~3岁的"幼儿"、3~6岁的"学前期�和�",6~12岁的"学龄期儿童",也包括12~18岁的"青少年",年龄跨度大,各个阶段身体及器官发育情况不同。从这个角度讲,脱离年龄段,泛泛而谈"儿童",不是很严谨。也就是说,"某药儿童慎用、禁用",并不表示每个儿童都不可用,需要儿科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正确认识"禁用"与"慎用"
当得知某种药品新增了"禁用""慎用"规定后,妈妈们不必大惊小怪,药品是把"双刃剑",既有治疗作用,也会伴随不良反应。我们需要谨慎对待,密切观察。"只有治疗作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是不存在的。大家既要慎重对待,不自作主张给儿童服药,,更不要相互推荐药品,但也不要草木皆兵,谈"药"色变。必须用药时,应该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切忌擅自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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