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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论文: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学论文

来源: 2017-10-19 21:08
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⒉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1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⒍团结协作,尊重同行(15分)。热爱医院,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扣分标准
2.尊重病人人格,不讽刺挖苦病人,不调戏女病人,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一项未做到扣除2-3分。
4.遵守医德纪律,不接受病人宴请和钱物,不开人情方、人情假、"搭车药",不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处处维护病人的利益。违反一项,一次扣除3-5分。
6.热爱医院,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敬互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遇到病人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不得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二、考评方法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三)领导评价:由院长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评语。
考评结果:总分达98分以上为优秀,90分-97分为良好,80分-89分为合格(一般),79分以下(含79分)为不合格。
⒈评价范围。医院在编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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