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处罚17起运输危险品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规范危险品航空运输秩序,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1)相关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了2013年对违规航空运输危险品责任单位的处罚情况。
中国论文网 /3/view-12454439.htm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17起危险品航空运输违规行为中,因“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将危险品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受到处罚的行为共计10起。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成都东骏快捷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金诚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分别在2010年、2012年因存在“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受到民航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这两家公司在2013年因相同的原因再次受到行政处罚。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