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惠特曼的《自我之歌》
摘要:沃尔特•惠特曼,是十九世纪美国的一位优秀诗人。他的代表作《草叶集》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具有民族气派和风格的诗,而其中的《自我之歌》是《草叶集》的缩影。本文从“草叶”的象征性,“自我”的多重艺术形象,民主民族主题,诗歌的创新几个方面浅析这首享誉世界文坛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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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惠特曼 象征性 民主 民族
惠特曼出生时,美国已经独立四十三年了。二十年代初,北部资本主义已有了较大发展,但南部占统治地位的仍是奴隶制经济。两者利益冲突,矛盾尖锐,终于导致了1861-1865年以北方资产阶级胜利而告终的南北战争。战后,美国逐渐成为帝国主义国家。
惠特曼出生于纽约附近的一个农民家庭,五岁随务农兼作木匠的父亲迁往布鲁克林。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惠特曼十一岁就被迫辍学外出谋生。他当过勤杂、学徒、排字工人和乡村小学教师。四十年代,从事新闻工作。1848年,曾到新奥尔良漫游,和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四十年代末,由于他坚持民主立场和新闻界的党派产生政治分歧,愤然辞职去从事体力劳动。惠特曼坎坷的生涯和丰富的经历使他能够深刻地了解社会,体验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这些对他的创作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七十年代,惠特曼不幸患病,晚年生活贫困。
惠特曼以毕生精力创作的《草叶集》是一部融汇美国壮阔的社会风云,包含着极其丰富的思想内容的不朽作品。这本诗集1855年首次出版时共收诗12首,后多次再版,并不断补充新作,到第9版时,已收入诗歌383首。而其中最长的一首《自我之歌》则是浓缩了的《草叶集》。这首诗的内容几乎包括了作者毕生的主要思想,反映美国时代生活的现实,歌颂美国民主和美国人民大众,“自我”展示出多重艺术形象,广阔的历史画面,全景式的美国自然风貌,是一首享誉世界文坛的美国史诗。
一、思想内涵分析
1.“草叶”的象征性。惠特曼认为最适于诗的主题的东西是最普通,最常见的事物,是像人类各民族中的人民一样,在到处蓬勃生长的青草。在《自我之歌》一诗中,这“草叶”始终象征着一种充满活力,民主与爱的新生力量。第一节中,当诗人在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美丽时,他首先看到的就是一片草叶:“我邀了我的灵魂同我一道闲游/我俯身悠然地观察着一片夏日的草叶。”在第六节中,他阐述了青草所象征的意义。他认为草是世界上最平凡、最微贱的东西,受风雨摧残、被人们践踏,然而到处生长,永远是生机勃勃的。正如诗人在诗中所说:“它在宽广的地方和狭窄的地方都一样发芽,在黑人和白人中间都一样生长。”“哪里有地,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他坚信:“一片草叶不亚于星球的运转。”在《自我之歌》第六节中,诗人在对是“由洋溢希望的绿色素质所织成的”草的歌颂中用了“性格的旗帜”,“上帝的手帕”,“统一的象征文字”来说明它具有意识和普遍性。草本身的生生死死,循环不息的特征,象征着生命-死亡-新生的不断循环,揭示了草的顽强生命力,而这正是人民大众的品质和精神。
此外,“草叶”还有另一重象征意义。草是散漫的,无所拘束的,它象征着自由体诗的形式与风格。惠特曼诗歌形式的最大特点便是自由,他的诗参差不齐,没有脚韵,不讲格律,《自我之歌》在诗歌形式上打破了传统格律诗的束缚,开创了美国的“自由体”。
2.“自我”的多重艺术形象。
第一层含义。《自我之歌》顾名思义就是歌颂自我的歌,该诗的开头三句便是:“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对你会同样合适/因为属于我的每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惠特曼毫无顾忌地赞美自己,因此招来非议。但如果读完全诗,人们会感到似乎“自我”并非一定是惠特曼本人,“自我”富有多重艺术形象。首先,“自我”的第一层涵义,第一个艺术形象就是指惠特曼本人。诗中第一节和第二十四节明确表达了“自我”,那就是惠特曼:沃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之/粗暴,健壮,多欲,吃着,喝着,生殖着/不是感伤主义者,不凌驾于男人和女人之上,也不脱离他们/既不谦逊,也不放肆。我们从惠特曼一生坎坷的经历,可以看出,惠特曼是一个有远大志向的诗人,他在《草叶集前言》的一些论述中表白过自己的抱负和雄心。“在《草叶集》第二版之后,他作为诗人的自我扩张和自负情绪已经发展了”,“他想把自己的生活和国家的丰富多彩的生活统一起来,从而使自己代表全国人民说话,亦使自己力求成为美国唯一的诗人”。这首诗开始时没有标题,第二版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沃尔特•惠特曼的诗》,第三版改为《沃尔特•惠特曼》,直到1881年第七版才确定为《自我之歌》。因此,从以上事可以推定:“自我”的第一层含义就是指惠特曼本人,他要宣布,是惠特曼而非别人将是一个新诗派的代言人。第二层含义。其次,在第十六节中可以看到诗人对“自我”的另一种表白:一个南方人,同时是一个北方人,一个冷漠而又好客,居住在奥康尼河下游的种植者/一个准备自谋生路去做生意的扬基人……/一个裹着鹿皮腿套走在埃尔孔河谷的肯塔基人/一个路易斯安娜人或一个佐治亚人/一个在湖上或海湾或沿岸捕鱼的船夫/一个印第安娜人,一个康斯威星人,一个俄亥俄人……毋庸置疑,这些分布在美国大陆各地的“我”指当代美国人,诗人的同胞,诗人在此对“自我”做出了第二个定义,目的是与本诗中歌颂美利坚民族的主题相呼应。第三层含义。第三种“自我”比前两种“自我”蕴藏着更深更广的涵义,在诗中表现最多,即“大自我”,宇宙生命力的象征。我年老又年轻,愚蠢又聪明/不顾及他人,又顾及他人/是慈母也是严父,一个孩子也是一个成人……/我属于各种肤色,各种地位,各种宗教的人/一个农民,机械工,艺术家,绅士,水手,教友派教徒/一个囚犯,多情公子,无赖,律师,医生,牧师……诗人在某个第十五节中描绘了67种形形色色的人,最后结论是:“这些都注入我心中,而我拥抱这一切,/这些或多或少就是我自己/也就是这一切的一切我编织出自我之歌。”
惠特曼在他的笔记中写道:“现在,我站在宇宙间,一个完美、健康的个人;宇宙的一切事物和其它生物都好像是剧院里的观众,永远永远地在呼唤着我,让我从幕后走出来”诗人将“自我”与社会融为一体,展现出一个包罗万象的“自我”。由此看来,第三种“自我”是与宇宙物质世界相对应的宇宙生命力,亦即全人类。
当我们再将三种“自我”合为一体时就会发现一个多重的艺术形象:“自我”是为自由、民主呐喊的惠特曼,“自我”是欣欣向荣的美利坚民族,“自我”是宇宙生命力的象征。
3.《自我之歌》的民主、民族主题。
⑴民主性。《自我之歌》描绘了当时美国社会中各式各样的人物,社会各阶层的人物应有尽有,描绘了美国重要历史事件,展现了广阔的生活空间,其间洋溢的民主思想和民族感情就是全诗的主题,因此,《自我之歌》的主题有二重性:一是对民主自由和人类幸福的追求和憧憬,即诗歌的民主性;二是讴歌19世纪美国民族的现实生活和优良品质,即诗歌的民族性。
惠特曼的民主精神首先表现在他对下层劳动人民的赞美与同情。19世纪中叶的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贫富差别开始扩大,下层劳动者的数量激增,他们的生活极为贫困。他歌颂劳动,在他所尽情描绘的各式各类的人物中,绝大部分是普通劳动者,诗人对劳动者富有强烈的同情心,他在《自我之歌》中对剥削者的愤怒声讨:“许多人流汗、耕田、打麦、却只得到秕糠的酬常/少数懒惰的私有者,他们却不断的在要麦子。”
诗人的民主思想还表现在对蓄奴制度下惨遭压迫的黑奴的深切同情、关照及热情赞美上。在《自我之歌》中,诗人描述了自己怎样救护一个为争取自由而在逃亡中被奴隶主枪伤的黑奴:“他和我住了一个星期,在他复原和到北方以前/我让他在桌子旁紧靠我坐着”。惠特曼认为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诗人特别赞美了在美国备受歧视的黑人,赞美了黑奴劳作时的强健体魄和精神面貌,称黑人是“生动如画的巨人”。
⑵民族性。惠特曼认为写诗应当摆脱英国及欧洲的传统影响,将本土文学发展成独立的美国文学。在《自我之歌》中看不到英国及欧洲诗文中的传统风景、花鸟,取而代之的是美国的大自然,是本地风光,所歌颂的人民是美国的劳动人民,是本国人民。惠特曼把他的诗歌和美国的现实密切联系起来,和美国工人和农民的政治斗争密切联系起来。这在19世纪的美国诗人中是极少见的,在《自我之歌》中,诗人饶有兴致地描述了一个印第安猎人在岳父和朋友主持下如何与红发姑娘举行婚礼的场面。诗人还叙述了一些历史故事。例如:1779年,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军舰荷米-理查德号与英国军舰西拉皮斯号的海战;1836年,得克萨斯斯州412名美国军人在击退九倍于自己的敌人弹尽粮绝被敌人俘虏后的宁死不屈。这一连串诗行生动地表现了美利坚民族抗击外敌,不屈不挠,热爱祖国的优良传统。1855年,惠特曼宣告:“美国的本身实质上就是一首最伟大的诗。”
二、内容与形式的大胆创新
《自我之歌》给人们的第一印象便是它那雄浑壮阔的整体结构以及诗歌技巧上的新颖奇特。长期以来,对《自我之歌》的独特结构和新奇形式有迥然不同的两种观点:是失望的蠢驴编出的大杂烩,无结构诗,这一看法曾在文坛上流行一时;也有评论家认为《自我之歌》完全是个人独创,是天才之作。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惠特曼作为19世纪美国激进民主主义者,在艺术方面同样表现出积极的追求和革新精神。他立志在吸收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摆脱欧洲文化的束缚,创造独立的美国式的新诗派。惠特曼诗学的一条基本原则是:“诗的特性并不在于韵律或形式的均匀,因为它所要写的不是事物和它的表象,而是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精神。”在《自我之歌》里可以看到惠特曼在继承历史文化精华的同时,也打破了欧洲传统诗歌表现形式的创新精神。
《自我之歌》中的英雄再也不是欧洲史诗中传说的英雄,而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所描写的也不是欧洲史诗的宫殿、城堡、英雄远征、诸神混战、人神大众,而是美国的山脉、河流、峡谷、大瀑布等地道的美国景观以及美国南北战争、解放奴隶等火热的社会政治生活。因此,《自我之歌》无论从人物、内容和环境与欧洲史诗迥然不同,是一首美国式的英雄史诗。
此外,英雄史诗一般采用第三人称的叙事方法,语言富于装饰。而《自我之歌》是一首抒情诗,以第一人称吟颂,语言朴实无华,抛弃了英雄史诗的格、顿和脚韵,运用大量的叠句和排比句安排节奏,给人一种行云流水的磅礴气势。
三、结论
纵观全诗,《自我之歌》的内容、思想和艺术成就毋庸置疑,奠定了惠特曼在世界诗坛的地位。诗中“我”这个多重的艺术形象是诗人匠心独运的宠儿,一方面,显露了诗人作为一个普通人所具有的人格;另一方面,展现了他作为伟大诗人所具有的敏锐的洞察力和非凡的艺术构思。《自我之歌》中蕴藏的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两个艺术主题折射出这位时代巨人的深邃的思想火花,荡漾着这位时代歌手的热烈而充沛的感情。因此,《自我之歌》当之无愧为一首享誉世界文坛的美国史诗。
参考文献:
[1]李视歧:《惠特曼传》,新华出版社,1993。
[2]李野光:《惠特曼评传》,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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