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追赶者”到“领跑者”银行们强势出击
2017年以来,从四大行纷纷宣布与BATJ合作,到多家银行逐一宣布独立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很显然,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银行在金融科技竞技场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从过去的“追赶者”强势转换到到如今的“领跑者”。
据了解,自2015年底,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先后成立了金融科技子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起步最早成立的兴业数金累计与346家商业银行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合作关系,输出机构对蒙包括村镇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民营银行等。
日前,安永发布的《中国上市银行2017年回顾及未来展望》显示,41家上市银行中有35家在2017年年报中提到了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银行进一步推动了新技术与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
2018年以来,银行对金融科技的布局力度则再上新台阶。2018年4月,建行宣布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仅仅一月之后,民生银行便也宣布,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2018年5月25日,招商银行首席信息官陈昆德在银行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招商银行将金融科技公司视作全面对标的对象,从机制体制、基础设施、业务与IT融合以及人才结构四方面进行全方位对标。“要钱给钱”,“要平台给平台”,“要氛围给氛围”。
随后,中国银行方面在2017年业绩发布会上也明确表示,每年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不少于上年度集团营业收入的1%;光大银行则表示,2018年之后每年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约为净利润的2%。
业内人士指出,不同于传统银行内部的部门,金融科技子公司可以采取与科技公司类似的经营模式和激励机制,运营效率和积极性都将大幅提高。
然而,面对风起云涌的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不少专家对监管缺位表示了担忧。特华财经研究所研究员李关政指出,银行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在我国仍有政策、法规、监管等诸多方面的空白点。未来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可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机构设立标准。
光大云付副董事长兼总裁夏令武建议:明确创新性新金融机构的责任主体,鼓励大型综合性持牌金融机构或企业集团成为金融科技企业的监护人;推进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手段,加强监管模式创新,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对于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未来,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专员张哲宇表示,面对互联网企业崛起带来的客户流失、存款搬家、技术迭代等一系列问题,银行业最初摆出牵头合作的姿态,而实质性的合作推进却缓慢而�D难。银行要牢牢掌握核心技术,以金融科技基础研究带动应用技术创新才是银行业在金融科技浪潮中获取长远竞争优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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