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制造企业税收筹划
【摘要】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事先规划和安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或降低纳税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的方法包括纳税人筹划法、税基式筹划法、税率式筹划法、会计政策筹划法和税收优惠筹划法等,税收筹划由于能够减少企业的费用,增加企业的净收益,与降低经营成本具有同样的意义。
【关键词】税收筹划 方法 股东价值最大化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优胜劣汰的法则下生存,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了社会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因此,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利润率,维持并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整体效益成为了当前企业的追求目标。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一项不折不扣的现金流出,且没有与之直接匹配的收入项目,从这一角度看,节税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与降低经营成本具有同样的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事先规划和安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或降低纳税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与偷税有本质区别。偷税是指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项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税收筹划是符合税法要求的,是市场条件下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正当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纳税技巧与税负控制技术,有着复杂的操作规程和灵活多变的运作方式,但同时税收筹划本身也是有章可循的,具有较强的规律性。下面介绍几种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一)纳税人筹划法
纳税人筹划,实质上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或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收负担尽量减少或减低到最小程度,或者直接避免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
(二)税基式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合理的渠道,对计税依据进行控制,并以此来缓解税收压力的方式即称之为税基式筹划。一般情况下,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是采用适用税率来乘以计税依据。所以说,如果税率特定,则意味着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之间呈正相关。这也就意味着应纳税额由税基所控制。税基式筹划法可以通过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合理分解税基和税基最小化等方式实现。
(三)税率式筹划法
税率式筹划技巧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筹划技巧。在计税依据一定的情况下,纳税额与税率呈现正向变化关系。即降低税率就等于降低了税收负担。
(四)会计政策筹划法
会计政策是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值以及所采纳的具体处理方法和程序。不同的会计政策必然会形成不同的财务结果,也必然会导致不同的税收负担。所谓会计政策筹划法就是当企业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时,择定有利于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会计政策。
(五)税收优惠筹划法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支持某个行业或针对某一特殊时期,出台的一些优惠性税收规定或条款。税收优惠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免税、减税、免征额、起征点、退税、优惠税率及税收抵免等[1]。
三、以Y公司为例,解析企业税收筹划的方式
Y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企业,有自己的厂房、研发团队,Y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仪器研发与销售,兼营技术服务、经营租赁等,其生产经营范围包括仪器研发与销售、仪器维修、嵌入式软件产品研发与销售、技术服务、房屋及场地租赁等。
(一)纳税人筹划方法
从Y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看出,Y公司的增值税率有3个,分别为仪器销售的17%、技术服务的6%和经营租赁的11%。其中仪器销售可以取得相对较多的进项税发票,而技术服务和经营租赁能够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不多。基于这种情况,Y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设立为小规模纳税人且营业额控制在50万元以下),分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3%。Y公司可以将技术服务和经营租赁的部分业务转移到分公司,通过设立分公司将一般纳税人转化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达到降低增值税的目的。
(二)税收优惠筹划方法
Y公司既有仪器研发也有软件产品研发,可以将相关的研发费用记入“研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核算,满足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的,可以申请研发费加计扣除。Y公司如果可以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可以由50%提高至75%。另外,Y公司还可以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
对于Y公司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由于不能作为独立的产品存在而销售,需要嵌入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所以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Y公司需要将软件开发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如人工工资和其他费用等与其他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生产和制造的材料等成本费用进行分别核算,可享受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没有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是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
另外,Y公司还可以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办法减少前期的所得税负担。根据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税基、税率式筹划方法
由于Y公司有自己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者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假如Y公司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25%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1.2%,那么Y公司应交房产税为42万元(5000*(1-25%)*1.2%)。如果Y公司将部分闲置房产进行出租,出租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1/4,月租金收入5万元。那么Y公司应交的房产税中,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为31.5万元(42/4);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为4.8万元(5*12*8%),合计缴纳房产税36.3万元。由此可见,出租与自用相结合的方式比全部自用要少交5.7万元的房产税。
(四)税基临界点筹划法
Y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工资薪金的发放时期,避免员工某个月份的收入激增导致当月部分收入适用较高档税率,以此减轻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对于员工拿到手的工资薪金总额,可以合理安排月薪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比例,使得工资薪金总额缴纳最少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要尽量避免将税前年终奖的金额定在所谓的“不合理区间”,出现税前奖金多,而实际获得的税后奖金反而少的情况。
四、结论
总的来说,税收筹划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税收筹划能够使企业在税法的框架内,选择税负最低或税后收益最大的纳税方案,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进行综合性决策,做到趋利避害,从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蔡昌.税收筹划――理�、方法与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熊丽(1981-),女,汉族,湖北天门人,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硕士研究生,任职于湖北省地震局,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学。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