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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运行情况 及建议

来源: 2018-11-30 13:29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建成,能够实现实时、跨地区流通使用,在提高支付结算效率、降低票据业务风险、发展电子商务和促进企业融资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在基层实际推广应用中仍然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应用比例和业务规模不大等问题,致使电子商业汇票推广缓慢,应予以关注。 东乌辖区金融机构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辖内共有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开通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仅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金融机构,占比为22%。据调查,2014年至2017 年,东乌辖区两家金融机构自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40笔,1627万元;贴现3笔,305 万元。商业汇票全部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自2016年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东乌辖内上线以来,没办理一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虽然签约的企业有12家,但从业务办理情况看,从未受理过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部分金融机构仅仅是试着上线运行系统,没有真正的推广动力和意识,对后续的推广工作缺乏有效的措施。 推广电子商业汇票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认知度低,业务需求不高。一是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尚处于推广应用初期,大部分企业普遍对电子商业汇票不熟悉不了解,对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特点及其便利性、安全性等认识不到位,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流程和金融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风险控制措施等环节不够了解。二是对电商业务推广缺乏基础,而且在本地缺少带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大型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品牌产品,地方政策支持不够,导致企业签约的低徘徊。企业对电子商业汇票这项新业务完全不知,部分企业因为电子商业汇票没有实体介质,对其安全性持怀疑态度,致使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关注度不积极,严重受挫。 
  �y行业金融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参与程度低。一是从辖内基本情况看, 还有部分金融机构未上线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部分企业也因为开办电子商业汇票的银行机构有限,导致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受阻,银行推广运用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并不高。二是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规模和客户群不同,自身科技资源、人员素质等都存在差异,普遍对电子商业汇票的功能、推广要点等认识不清,难以承担向客户拓展电子商业汇票的职能。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不够熟悉,宣传也不够到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对电子商业汇票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理论层面,对电子商业汇票的功能、特征等认识不清晰。在宣传上,通常依然是宣传小册子、横幅等传统手段,宣传的针对性不足,宣传效果大打折扣,无法提高对客户的吸引力。 
  推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缺乏激励措施。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纳入内部考核事项,也没有实施相应的产品计价,使得临柜人员、从事营销的客户经理直至网点负责人对推动客户使用电票被动、消极。二是电子商业汇票已从单一的结算工具演变为现行的具有融资功能的结算工具,但近几年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管理方式直接影响了签约客户的数量,从而影响了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要开通企业版网银,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并配备专门的业务人员进行线上操作,进入门槛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选择电子票据的意愿。 推广电子商业汇票的建议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社会认知度。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网络等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导向性宣传。督促银行机构采取宣传册、电子屏、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有关电子商业汇票的户外宣传,提高社会的认知度。二是营业网点通过电子显示屏和业务办理时间积极向企业宣传电子商业汇票的优势,尤其针对票据大户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应用氛围。三是引导已承办电票业务的银行机构通过培训班、银企座谈会和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成功经验及银企双赢成果, 引导和推进企业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增强业务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商业银行办理电票业务积极性。一是加强指导,畅通办理流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组织员工学习电子商业汇票的操作流程,并组织营销人员与柜面人员进行业务对接,全面打通服务。二是上下联动,延伸机构网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快增加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通网点。三是强化营销,增加签约客户。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营销人员为企业客户提供上门指导,加大营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在签约客户数上下工夫,提高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通率。四是提升服务,促进业务增长。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选择并鼓励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在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中签发、收受、转让电子商业汇票,通过采取提高综合营销力度、优先办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给予贴现利率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签发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健全相关机制,强化业务监管。一是建立考核通报机制。人民银行建立对金融机构电票业务推广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督促,完成情况纳入支付结算工作年度考核和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二是建立健全网上银行安全防控体制,建立系统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运营管理。三是充分发挥其窗口指导功能。建立重点推广企业名单制度,落实推广责任单位和联系人,重点示范、以点带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东乌珠穆沁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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