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则纲与图腾制度
【摘 要】对图腾制度的研究是李则纲古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学界对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过图腾以及是否经历过图腾制阶段的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运用图腾理论对上古始祖诞生传说与图腾的关系作了大量考证,最终证明中国古代也曾经历过图腾制阶段。在论述李则纲的古史研究之前,首先需要界定图腾的概念,图腾理论传入我国学术界的过程以及李则纲对图腾理论的接受,这将是厘清李则纲图腾制度研究的基础。
【关键词】李则纲;图腾理论;古史
一、对图腾理论的介绍
“图腾”一词并不见于中国古籍,原为北美印第安阿尔衮琴部落的方言“totem”的音译,究竟如何界定“图腾”的概念呢?首先必须弄清“图腾”一词在学界的起源。最早记述“图腾”一词的为英国旅行家郎格(J.Long),他原为东印度公司的译员和商人,久居北美,对北美印第安人的各种奇异风俗详细观察,并将见闻著成《印第安旅行记》,该书于1791年在伦敦出版。20世纪初,我国学者也开始对图腾理论进行介绍和研究,严复是最早将“totem”一词翻译成中文并介绍于国内的第一人,1903年,他在翻译英国人甄克思《社会通诠》一书时,把“totem”翻译为“图腾”李则纲通过运用图腾理论研究中国氏族社会的形态和发展历程,是他探索图腾问题的兴趣所在,他说:“我对于图腾问题发生兴趣,盖因图腾制度为氏族社会的重要形态之一。”李则纲的图腾理论的渊源究竟何在?这是首先需要弄清的问题。通过李则纲关于古史研究的著作及相关文章可以窥测,他的图腾理论主要受法国人倍松、格拉勒、涂尔干以及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著作的启发,因此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学者对图腾的定义来解释李则纲的图腾理论来源。倍松在其著《图腾主义》中将图腾主义定义:“(1)‘某种原始的或半开化的人群用一种物品或选择一种兽类以作称号。此物品或兽类即为其群的图腾。’(2)‘此群体应共同崇奉他们的图腾,对于用作图腾的动植物;物件或其类似者,均应避免杀戮,取食或毁损。’(3)‘此群体相信他们与图腾之间有一种亲密关系,因之群体中的各个份子对于具有同一种称号崇奉同一物品或一兽类的人,亦认为有一种亲属关系的存在。”从倍松对图腾的定义看出,所谓的图腾就是用一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来作为整个部落共同崇奉的祖先,以此来维系各个部落的团结与稳定,并且要对这种图腾常怀畏惧之心。格拉勒在其著《古中国的跳舞与神秘故事》中也对图腾主义作了解释,他认为:“图腾是一个木牌或旗帜上面画一动物或非生物,最常见的禽兽类或草木类,一群人大家承认他们的祖先便是这些个木牌上画的东西。”格拉勒认为图腾是将动物或非生物作为祖先崇拜的物象。而涂尔干和摩尔根关于图腾的定义在本节开头已提及,不再赘述。姑且不论他们四人的图腾理论来自何处,我们仅仅就李则纲图腾理论对此四人图腾理论的接受和运用做一探讨。李则纲在谈及图腾时说:“图腾就是一个氏族以动物或其他物品为记号。在图腾社会里,无所谓某一个祖先。所谓祖先,即全氏族共同崇奉的图腾。怎样由全氏族共同崇奉的图腾,忽而转移到个人身上,成为了人格化的始祖。”可知他将图腾与某种物名联系起来的观点,应该是袭用四人对图腾理论的解释,因为在李则纲关于古史研究著作中,到处可见他征用此四人的图腾理论来解释中国古代神话的说法,尤以引用倍松的观点居多。而李则纲关于图腾与祖先人格关系转移的观点,应该是袭用了格拉勒的说法:“近今风俗学家,考察澳美两洲的图腾部落,则到初期农业社会,便发生两种社会生活的变迁。一是女系制的多变于成男系制;一个是地方中有了首领地位。而图腾的威权,转移到首领个人,相传一两代而又系统的神话,便成立起来。”因为关于图腾与始祖人格化关系的文字不见于涂尔干、倍松、摩尔根的著作,这点在李则纲著作《始祖的诞生与图腾》中有很明显的体现。由此可知,李则纲的图腾理论并不是来自与某一本特定的西方著作,而是在综合诸家之说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图腾理论在其古史研究中的体现
20世纪初,兴起了以顾颉刚为代表怀疑上古史的疑古思潮,疑古学者大多怀疑以五帝为核心的古史,认为它们是古人伪造的,不可靠的。正是在此大背景下,李则纲想通过对传说中神话人物的考证,试图构建出一幅古史的图影来回应疑古学者们的质疑。他觉得顾颉刚虽然对古史做过研究,但并未真正描�L出古史的暗影,因此他想把氏族社会的各种问题以及对上古社会情形做全面研究,真正描绘一幅上古社会的图影。李则纲对古史研究的兴味正是从探索氏族社会开始的,李则纲是想通过图腾制度的研究来窥探中国氏族社会的发展形态,以此用图腾说明中国古代社会也经历过图腾制阶段,从而打破学界长久以来对图腾问题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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