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研究综述
摘要:近年来合伙人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发展的快速发展,公司发展初期的股权设计和治理结构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求。文章从合伙人制度的产生、发展趋势、制度模式、类型、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并对合伙人制度的利弊进行分析探索,以期为公司治理结构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合伙人制度;双层股权制度;股权
一、 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更新,互联网思维对管理的影响也是越来越深。新的组织形式和商业形态也需要能够适应现代业务发展的管理模式,而合伙人制度成为很多公司的选择,这一模式不但能够调动个体内部工作动力,同时还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合伙人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管理理论和实践中越来受到关注,它与双层股权结构有着紧密的联系。部分学者认为合伙人制度是随着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后逐渐受到业界关注,是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制度的重大创新,实现了拥有同股同权形式却同时实现了双重股权的效果。
双层股权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于美国,公司管理层通过持有那些具有高比例投票权的股票来达到保护公司的目的,防止那些恶意机构投资者的收购。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一直允许此类股权结构的公司交易,而纽约证券交交易所(NYSE)后来调整了有关规则。纽约交易委员会1988年却开始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交易,对这些公司进行整理限制。然而市场方面公司却需要新的制度来满足其发展需求,资本市场也不得不在经历允许和禁止反复调整后允许各交易所采用双层股权结构。
而阿里巴巴和部分学者却不认为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结构相同,�J为这是一种创新的股权结构制度,实现了公司控制权与股权的分离,即对于持有较少股份的合伙人可以通过该种结构实现掌控公司控制权,即使减持股份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有人则认为其本质上与双重股权制度没有区别,是对双层股权制度的改进,最大的改进之处在于将个人魅力转化为团队影响力。
合伙人制度的定义也有不同认识。辛全刚,杨东红(2017)将事业合伙人制度解释为:能够有效激励和约束公司员工的机制,通过事业合伙人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关键部分,达到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利益目标捆绑,风险共担,促进公司可持续长久发展。这个概念与阿里巴巴和法律层面的合伙人制度是不相同的,本文中提到的概念都是指这个定义。
二、 合伙人制度的发展沿革
合伙人制度最早在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是一种最古老的组织形式。由于海上贸易而流行,资本家的资本积累实现后不愿意冒险出海,故投资航海者运销货品,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盈利。如遇亏损,出资者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航海者则承担无限责任,“康孟达”被视为合伙制的雏形。这种合伙形式后期逐渐拓展到陆上贸易,出现了隐名合伙和两合公司。
现在法律意义上的合伙,指的是被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股东人数偏少的非上市公司使用,往往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我国是2007年6月出初开始实行《合伙企业法》,第一次提及了有限合伙制度。我国目前的合伙人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管理层的控制权。
三、 合伙人制度发展趋势
中国的合伙人制度典型的实践者主要有万科、海尔、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合伙人制度在中国逐渐应用广泛,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制。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时代已经到来,合伙人制度成为与当代中国实际结合最为紧密的一种组织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代企业管理需求,应用空间广阔。康至军认为“知识型员工将以事业合伙人的身份,真正主导自己的事业与未来,雇用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即将到来”。
四、 合伙人制度模式
合伙人制度目前主要采用三种模式:
1. 合伙人分级模式。多元化发展、平台型公司可采用分级模式,这种公司一般融合了多种业务单元,对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差异较大,不仅不同业务单元需要的能力不同,而且需要具备整体业务单元综合能力的素质。满足不同板块能力要求的合伙人为初级合伙人,能够同时满足两种能力要求的即为高级合伙人,见图1。
分级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多种业务单元组合,需要不同业务板块合伙人的参与,而高级合伙人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多元化业务组合,吸引不同板块能力的合伙人,同时高级合伙人保证了整个公司平台的统一性。总部区域分公司适用这种业务模式,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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