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志愿者组织发展迅猛,积极参与了社会治理,但是仍然在治理的独立性、参与治理的范围以及形式内容上存在问题。为此,应通过规范政府与志愿者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范围,积极引导和培育志愿者组织,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互动,健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来推进志愿者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
关键词:志愿者组织 社会治理 政府 健全法律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事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近年来志愿者组织发展迅猛,在凝聚社会力量,维护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志愿者服务条例》,解决了我国志愿服务中存在的活动不充分、权益保障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条例》的颁布是志愿者组织已经走向正规的重要标志,志愿者组织将以全新的面貌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现代社会文明的进步。
1 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现状
自志愿者组织发展几十年以来,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绩,目前他们参与的社会治理主要集中在灾难救援、社区服务、帮贫救困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补充或弥补了政府提供服务的不足,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1.1 募集资金,助学扶贫
助学扶贫是志愿者组织工作的重点之一,是常规性工作内容。他们每年都要通过举办“阳光助学活动”等形式,走访贫困学生,向社会各界募集助学款,资助本县贫困大中小学生。
1.2 结合社工,提供服务
志愿者组织从义工中选派从事心理、教育、医疗的会员到社会工作站为居民提供服务,如居家养老照顾、辅导留守儿童、助残扶弱,解决了社区群众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的问题。
1.3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
社区中一批具有专项咨询服务、特色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治理等多项功能的志愿者组织,他们规模小,力量分散,但是最了解基层民众的需求和矛盾,通过在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传递,能够成为社区与居民之间的纽带,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处理社会的公共事务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1.4 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协助救援
突发灾难时,民间志愿救援队在得到确切的消息后,会及时与政府沟通,协助政府进行救援。这些民间救援组织有专业设备,救援素质高、人员广,在政府救援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协助政府完成了大量的救援活动,提供了部分公共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2 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志愿者组织日趋活跃,越来越多地参与了社会治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面临多种实际困难,给充分参与社会治理带来了阻力。
2.1行政色彩较为浓烈,在社会治理上缺乏独立性
首先,目前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来开展工作仍然是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这导致志愿者组织的宗旨和工作目标不能有效达成,充分满足公众对于社会治理的需求,提供更为完善的公共服务,在“独立性”上存在较大问题。其次,大部分组织认为开展志愿服务最大的困难是面临资金短缺的发展瓶颈。虽然有些志愿者组织的主管单位会给一定的工作经费,通过不同的渠道也可以争取一些资金,但是也远远不能满足维持组织发展的需要,在提供服务的数量和人次上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2.2缺乏法律保护,参与社会治理受限
2017年开始实行的《志愿服务条例》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民政部门出台了一些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一些省份及较大的城市也先后颁布了针对志愿服务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但是我国目前仍缺少一部完整的专门的志愿者法律或法规,这与我国志愿者组织当前急需优良的发展环境与管理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使得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和帮助,志愿者管理机制的规范化和有序化还缺乏全面的法律保障。
2.3参与形式不够丰富,参与不够主动
当前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一是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时主要依靠主管单位为其争取资金,所以有时在活动的形式上有所限制;二是由于是社会组织,还没有完全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志愿者组织存在着信用缺乏的情况,所以有时在开展活动及募集社会资金时存在困难。
3 推进志愿者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对策
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是共治。从管治到共治的转型,意味着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充当着重要角色。社会组织具备政府和营利性组织没有的特殊属性,是社会共治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积极培育和引导志愿者组织发展,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
3.1规范政府与志愿者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范围
社会治理需要志愿者组织的参与,志愿者组织的发展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两者需要定位明确才能实现合作与共赢。第一,基层政府要明确志愿者组织性质。志愿者组织是具有志愿性、公益性和独立性的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充当助手角色,协助政府更好地完成社会治理工作,不是治理的主体,更不是政府的下属部门。第二,加强对志愿者组织的引导,提高社会治理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和社会治理的参与作用共同发挥。第三,建立健全对志愿者组织的监督和评价机制。一方面,建立监督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对经由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志愿者组织,年审检查审计其财务情况,让志愿服务透明公开化;另一方面,建立志愿者组织工作评价和绩效考评的机制,强化全社会监督。
编辑推荐:
![](http://m.zuixu.com/static/img/neirong2.jpg)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