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卫生考试-医学伦理学备考考点——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患者的权利有很多,其中在伦理常见考察的是:
1.基本医疗权:“三无”患者需医治。
2.知情同意权:即患者有权从医疗结构和医务人员处得到自己病情、诊疗方法和手段,医疗风险、诊疗效果、预后等方面的权利。
但医生也有干涉权。
3.保护隐私权:任何公民都有使自己的个人生活秘密不被公开权利。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务人员有更多机会掌握病人的隐私。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等。医务人员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不仅体现对患者的尊重,更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条件。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
即为他人、社会时,可在需要范围内说出。
4.监督医疗权。
二、患者的义务
1.配合医生诊疗的义务:包括如实陈述病情、病史,按医嘱接受治疗与检查。
2.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
3.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4.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健康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一项应尽的义务,体现了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5.支持医学生临床实习和医学发展的义务:此义务必须以病人知情同意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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