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学招聘-医学伦理学备考点——医学伦理学的四项基本原则
尊重(自主)原则 | 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主要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 |
不伤害原则 | 指在诊治过程中不使患者的身心受到损伤,这是医务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又叫无伤原则。就是要求首先考虑到和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病人或研究对象的伤害。从“有利原则的另一个方面”到独立的生命伦理学原则,医学的这种特殊性质也决定着应该不伤害病人或研究对象,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病人或研究对象的伤害。在生物医学中“伤害”主要指身体上的伤害,包括疼痛和痛苦、残疾和死亡,精神上的伤害以及其他损害,如经济上的损失。 |
有利(行善)原则 | 是指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保护患者的利益、促进患者健康、增进其幸福为目的。在这里面容易混淆的一个地方就是有利与不伤害,往往是考试中容易错的地方。所以需要注意,不伤害原则与有利原则有着密切关系。有利,是把有利于病人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的伦理原则。有利,就是医务人员为病人做善事。这一原则在西方也被称为行善原则,但是医务人员的行为,往往不单纯使患者受益,相反常常伴有副作用,此时有利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权衡利害,使医疗行为能够得到最大可能的益处,而带来最小可能的危害。在人体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并不得益,而且很可能受到伤害,然而这种实验对其他大量的病人、对社会、乃至下一代有好处,即有利于社会大多数人。 |
公正原则 | 是指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合理享受卫生资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权利,享有参与卫生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公正不仅指形式上的类似,更强调公正的内容。形式上的公正总结起来就是一种可以就通过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可以达成的,而实质上的公正一般是针对稀有贵重的卫生资源的分配,还要根据患者的需要,个人能力与对社会贡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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