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医学招聘-医学伦理学备考点——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历史
(1)古希腊时期,被誉为西方“医学之父”,也是西方医德奠基人的希波克拉底,其著有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提出的不伤害原则、病人利益原则、保密原则已成为西方医德传统的核心。
(2)古罗马名医盖伦(约公元130—200年)指出“作为医生,不可能一方面赚钱,一方面从事伟大的艺术---医学”明确了医学职业的利他性。
(3)文艺复兴时代,人道主义日盛。德国医生胡弗兰德(公元1762—1836年)的在《医德十二缄》提出了医学应秉持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观点。
(4)1864年8月,法国、比利时、葡萄牙等12个国家在瑞士首都日内瓦签署《日内瓦公约》,是现代医学人道主义的首次规范性表述。
(5)2002年,美国内科学基金、美国医师学院基金和欧洲内科医学联盟共同发起和倡议,发表了《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该宣言已被36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个国际医学组织认可和签署该宣言,成为引导现代医学职业发展的风向标。
其次,是关于我国古代的伦理学发展。
(1)儒家称医术为“仁术”,“医乃仁术”即医学是一门“救人生命”、“活人性命”的技术,不仅体现了医学的人道主义精神,而且还反映了医学的社会职能和医生的职业道德特点。因此,“医乃仁术”贯穿于全部医德的内容之中。
(2)东汉时期的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自序》中提出医生应“精研方术”与“知人爱人”的观点,并特别批评了当时医界存在的不道德行径。
(3)唐代杰出的医学家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论大医精诚论》提出:“人命之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大医精诚论”是我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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