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促进中部崛起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
摘要:税收优惠是促进区域 经济 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在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时期,税收优惠同样要发挥重要作用。文章在 分析 我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效应的基础上,提出了中部崛起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部崛起;税收优惠;资源税
2004年3月召开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此后每年"两会"期间,代表提案中都有加大力度推进中部崛起的 内容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工作报告提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部崛起已成为继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东南沿海地区对外开放、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之后的第四轮冲击波。中部地区崛起不仅要靠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方面,国家应该给予其优惠。
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税收优惠效用分析
(一)东南沿海地区的税收优惠效用分析
东南沿海地区不仅享受着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国家 旅游 度假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还有专门的税收优惠规定,如苏州 工业 园区、上海浦东新区等专项税收优惠政策。自国家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总量迅猛扩张,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举足轻重。同时,大量的颇具实力的民营 企业 由于政策的照顾而迅速成长。
(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效用分析
从2001年1月1日起,重庆、广西等西部12个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西部投资减征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区减免企业所得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公路建设免征耕地占用税;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增值税、关税。由于国家对其实行了政策照顾,特别是税收优惠,西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仅2005年第一季度,西部地区完成工业增加值2534亿元,增长19.3%,高于中部地区(6个省)17.6%的增长速度,较之上年同期增长0.3个百分点。
(三)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效用分析
为支持振兴大东北,国家于2004年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 问题 的规定》等。近两年来,国家为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率先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改试点已经产生了显著成果,增强了老工业企业造血能力,东北部分地区经济活动十分活跃,得益于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同时,为老企业的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为老工业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上述东部沿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实施的税收优惠的效用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对于中部地区的崛起而言,税收优惠政策势在必行。
二、中部地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局限性
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以来,为鼓励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绝大部分属通用型的,归纳起来主要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沿江开放城市和内陆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政策、中部贫困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中部地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执行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局限性:
(一)涉及面过窄,更多的纳税人享受不到税收优惠
以湖北为例,仅限于武汉、襄樊等经济开发区和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能够享受经济特区有关减免税政策,而比照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也只有恩施州一个地区。
(二)没有体现中部地区产业、资源以及经济特色
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农副产品十分丰富,种、养、加经济发展潜力很大。特别是以农林水特、养殖产品深加工、精加工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中部地区具有独特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如何贯彻 科学 发展观,从政策上支持和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还没有完善的优惠政策。
(三)优惠层次低,贫困地区难以享受税收优惠
按现行对中部贫困地区普遍执行的优惠税收政策,仅仅限定在少数民族地区、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而且减免的税种也局限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事实上,贫困地区企业一般生产些低级产品,产品附加值很低,减免所得税大多是"墙上饼、水中月",好看不中用;贫困地区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数额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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