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研究
摘要:在构建和谐 社会 的进程中,社会保障税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进行了可行性 分析 ,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应遵循的原则以及框架构想,同时也提出了开征社会保障税应注意的几个 问题 及配套措施。
关键词:可行性分析;原则;框架构想;注意的问题;配套措施
社会保障税(Social Security Tax)又称社会保险税或社会保障缴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征收的用以筹集社会保障体系所需资金的一个税种或者说一个相对完整的税系,是 现代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主要资金来源。
一、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分析
(一)社会环境成熟
(二)税源基础基本具备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税收效率原则
(一)体现 中国 特色的原则
(二)保证收入稳定增长的原则
(三)负担与受益相对应、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四)普遍性、公平性的原则
(五)便利的原则
根据英、美、德等国家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的通行做法,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应包括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单位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如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和行政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个人主要包括上述企业的员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中方员工和自由职业者。
鉴于我国 农村 经济水平较低、管理水平落后的现实情况,在农村可暂不开征社会保障税,采取多元化的社会保障方式,待时机成熟时再逐步纳入。
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在开征之初不宜过于复杂,可以将各类纳税义务人的全部工资收入作为课税对象,既简便,又不会使征纳双方产生异议。自由职业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确定劳动报酬难度较大,根据社会保障税专款专用和负担与受益对应的原则,可以将他们取得的毛收入作为课税对象。
(三)税目、税率设计
具体税率的确定,既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个人的负担能力,是整个税制设计中的难点和重点。养老保险项目,可参照近年来我国养老金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一般在14%-16%之间,综合考虑工资、物价的增长因素,税率定为18%比较适宜,其中单位负担14%,个人负担4%,个人承担部分今后逐步提升,最终达到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的国际通行标准。失业保险项目的税率可暂定为3%左右,保证对失业人员保险金的支付。医疗保险项目,由于医疗费用难以精确测算和控制,可暂时维持现有的费率,同时进行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再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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