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在财政管理中,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是大势所趋,这是作者参加2002年6月"财政中长期计划管理国际研讨班"的最直接体会。就 目前 来说,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的基本理念、或多或少采用其基本 方法 ,对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是有益的。
财政中长期计划是一种管理工具。所谓财政中长期计划,直观地看就是一个跨年度的财政收支计划,中期一般是3年,长期则是5年或以上;并且该计划是每年都 自然 向前滚动、并作出修订的。
财政中长期计划的实质是一种提供中长期财政约束的管理工具,它为每年的预算工作确立了一个权威的基准或者说起始点,使政府能够在财政支出总额控制的框架下确定预算计划和开支重点。与预算约束不同,预算通常是针对某一个年份制订的,是一年期约束;财政中长期计划则是一种多年期约束。从国外的实践看,这一管理制度能够在预算紧缩时期缓解不可避免的预算摩擦,使政府能够在放慢公共支出增长的同时为新的优先项目提供经费。
可以说,财政中长期计划是公共财政下的一项财政管理技术,或者说一种管理工具。从宏观上看,它强调法制化,强调程序,减少随意性;它强调透明度,而不是黑箱操作。从技术与操作层面来看,一是加强刚性,减少弹性;二是强调预算的衔接性、滚动 发展 ;三是在总量控制的条件下,灵活管理。
财政中长期计划在国外及国内的推广情况,国外的基本情况财政中长期计划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较为普遍的推广,尤其是 经济 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如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其中西德早在1967年即开始实施财政中长期计划,迄今已有三十多年实行财政中长期计划的经验,目前已经在制订预算和和财政政策中全面施行中期(五年期财政)计划管理,并且由各级政府按统一的预算分类系统分别制定财政计划。
起源于西德的这项财政管理技术,从其发展过程来看,当其他国家面临一定程度的财政困难尤其是债务压力时,财政中长期计划被广泛采用并有所发展,技术日臻完善。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已经结合财政中长期计划在政府部门中从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 会计 体系。结合 中国 的实际尤其是财政改革的实践,我们注意到这些国家实施财政中长期计划的几个共同特征:一是有足够的改革动力,不少国家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就是为了解决比如债务压力或年度预算不平衡等 问题 ,是一种"问题导向"的改革,推行阻力相对较小;二是有足够的 法律 保障,特别突出的是澳大利亚出台了《忠实预算宪章法案1998》(《 The Charter of Budget Honesty 1998》),对财政中长期计划的目标、原则、机构、程序和方法等作出了法律规定,财政中长期计划已经成为预算制定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三是有较高层次的协调,这既包括首长级的关于支出方向(重点)、预算总额的协调,也包括了年度预算与中长期计划的协调(比如在德国这两项工作由同一个部门完成);四是他们要求财政中长期计划要建立在比较明晰的财政政策框架与比较 科学 的预测基础之上,但并不对财政中长期计划进行行政性的评估,也不反对进行计划调整。五是财政中长期计划的信息披露程度是内外有别、有所控制的,大体情况是财政部门内部掌握的计划比较详细、政府及相关部门掌握的计划比较粗略、向 社会 公众公布的计划更加粗略,其目的是为了避免 影响 公众预期、保留足够的财政政策操作空间。
国内的基本进展,财政部目前正在做"三年滚动计划",其实质就是国外讲的财政中长期计划(Medium-long term planning),目的就是加强预算的前瞻性。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影响经济的因素更复杂了;而从财政支出本身来看,很多支出尤其是项目支出不是一个年度内可以完成的。因此,采用国际上的新观念,在预算安排上不要求年度平衡,而追求一个周期(通常是一个经济周期)内的平衡,就很有必要。尤其是向市场化转轨改革中出现的债务问题据估计已经达到GDP的50%-60%,并且连续几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所累积的财政赤字已经比较大,财政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开始引起重视,更有必要预先有所考虑。目前,财政部已经开始着手这项工作;地方则选择在北京市、贵州省开展试点工作。
适当时候可以考虑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 ,从有关部门传递的信息表明,引入财政中长期计划已经是大势所趋;同时,考虑到财政中长期计划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目前的基本设想是把思路理清,明确财政中长期计划的目标、定位、功能与主要作用、基本程序等。财政中长期计划目前在我国的基本定位,集中体现在它与年度预算和五年计划的相互关系上:它既不同于五年计划是一个粗线条、目标性的计划,也不同于年度预算要受到法律约束;它是远景计划(或五年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又对年度预算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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