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浅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处于尴尬的境地。原因是行政审批制度的痼疾已不是仅仅靠单纯的审批制度改革就能解决的,只有诸如 社会 中介组织改革、公共财政改革、人事改革以及政府管理方式改革等多种措施配套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能突破瓶颈,朝纵深方向发展 。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人事;中介组织;公共财政体制;政府管理方式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地深入,政府部门越来越清楚地发现,行政审批的许多痼疾并不仅仅是由行政审批制度本身引起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于是,转变政府职能,把一些政府不该管也管不了的职能归还给社会和市场;清理社会团体,让社会团体脱离政府的荫庇独立承担社会职能;改革公共财政体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门小金库,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精简机构和人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观念,变单纯的管理为管理和服务并重,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等就成了当务之急。
到 目前 为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处于瓶颈的境地,没有这些改革措施的配套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不能进一步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不可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实是一场深层意义上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全局性的行政管理体制内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共同配合实施,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目前的这种尴尬境地,就需要各项配套改革与之齐头并进。
一、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和社会各司其职
行政审批是带有浓郁的计划 经济 色彩的政府管理方式,也曾被认为是最有效的管理方式。事无巨细都要征得政府部门的许可和批准。这种"无限"型的政府过分突出市场和社会的缺陷,忽视政府自身的弱点。然而,殊不知政府和市场都是有其内在缺陷的,都不是全能的。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全能"政府的弱点也就不断地凸显出来。社会和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完全被扼杀,政府包办了一切。现在 中国 又加入了世贸组织,将在很大程度上进入国际化市场,面临国际规则的挑战,中国政府惟有转变职能,变"无限"型政府为"有限"型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社会应有的职能,轻装上阵,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
那么应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呢?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场的界限在哪儿呢?政府应把自己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的积极性,按照市场和社会 规律 办事。
新出台的许可法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都可以不设定行政审批。
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使其自食其力
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管不了和管不好的职能交还给社会和市场,由社会和市场独立承担这些分离出来的职能,就必须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发挥它们在自我管理中的作用。但是,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对社会团体的清理来看,情况却不容乐观。
一是一些社团组织的合法性有待质疑。四川省在"四项清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帐户、社会团体)中,在国土、建设、工商、质监四个试点部门中共清理出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50个,经审核,注销协会学会11个,保留39个,注销的比例为22%.
二是一些社团组织独立性不强。或为政府部门的变相分支,"官办性"很强,在人、财、物等各方面与政府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或千方百计找靠山,找挂靠单位,依赖于政府部门,靠与政府部门的特殊关系,拉拢业务,寻求保护,从而给政府部门一定的物质利益。
这样,必然造成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不分的现象,导致政府部门对某些中介服务的垄断, 影响 中介组织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却是由来已久的,"每次机构改革,都会有相当数量的政府机关人员被分流,将分流出来的人员组建成为本行业提供中介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就成为安置分流人员的一个重要渠道"。这在我们的一些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中也得到了证实。
不仅如此,中介组织自身的素质也很堪忧,而且政府对中介组织的管理不到位。这些都将影响政府职能的转变。因此,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清理社团组织,大力培育和规范管理中介组织是当务之急。
首先是全面清理整顿,巩固脱钩改制成果。要求城区各中介机构按照脱钩改制进行自查,确保与原挂靠单位在人员、业务、财务、名称、办公地点等方面彻底脱钩。对未彻底脱钩和不具备职业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予以注销;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干预中介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各类中介性事业单位必须改制为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内部运作机制;建立执业质量审核制度,加强执业风险防范。
其次是培育中介市场,发展壮大中介机构。引导和支持中介机构采用联合、兼并等方式进行优胜劣汰,逐步引导竞争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中介机构联合组建中介集团公司,大力发展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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