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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支出监督

来源: 2017-09-20 23:34

 摘 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 社会 主义新 农村 建设的关键时期,这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然而在当前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和谐音,直接 影响 政府专项财政支出的效益。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已是当务之急。本文 分析 了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支出方面存在的主要 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财政支出 监督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 经济 和社会 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郑重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历史 任务,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 现代 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国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于1月21日正式公布,再次锁定"三农"问题,明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①"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可见,新农村建设涵盖了经济、 政治 、文化、 教育 、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财政支出结构上重点倾向于城市,导致农村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极端有限的财力决定了其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问题。所以,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动阶段,必须选择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即主要靠政府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出。

  一、现阶段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

  2006年的政府1号文件涉及8个方面,其核心是实行 工业 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文件明确提出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那么国家到底打算花多少钱建设新农村?国家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2006年2月28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进行专题讲座时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筹集数千亿元,主要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这两大领域,被视为 目前 农村和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亦将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

  如此优厚的政策倾斜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新农村建设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各地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所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能按照一个模式来实施,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步推进,政府的专项资金要用在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上,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然而,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和谐音。如有的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顾农民的实际需求,贪大求洋,大搞所谓的样板工程;许多农村基层干部把新农村建设狭隘地理解为"建新村",变相地把支农资金转化成建设基金,贪功冒进、急着拆旧建新。结果是马路宽了、房子亮了,但农民又背一身新债。这使得支农资金的效益大打折扣,违背建设新农村的初衷,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某农村建农民别墅欠下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②这表明,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仅有政府大量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提高财政投入的绩效。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支出主要面临如下问题:

  (一)地方财政管理级次过多。我国地方财政有四级,在省和县之间还有市级财政。从我国财政实践看,由于现行分税制比较注重财权划分、忽视事权合理分担,"市管县"的管理模式在很多地方不仅没有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而且成了集中县级财力加快地级市建设的体制工具,导致县乡财政对基层农村投入不足。虽然我国从2004年就启动了"省直管县"的试点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这一改革还没有全面铺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中央财政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能否足额及时到位,同样存在上级财政截留的可能。

  (二)缺乏财政投资决策程序。两会召开以后,各级政府都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工作重点,但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在 内容 上大同小异,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决策程序。如何启动新农村建设,如何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的投向,必须结合各地农村的具体情况,必须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和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基层政府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袖手旁观。如何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如何在尊重民意基础上决策,应该制定明确的程序减少决策风险。

  (三)财政支出监督不力。目前在财政支出监督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 法律 法规不健全。应然的监督法规既规范财政支出主体,又规范财政支出监督主体,尤其应该突出责任的承担。但现有立法对财政支出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的人员,都没有规定强有力的处理措施,导致相关主体对财政支出没有较强的责任心,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加剧了财政支出的浪费。③二是财政支出监督的方式 方法 落后。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少,以致出现了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纠正。而且,由于事后监督查处多,事前监控少,部分被监控单位采取相应对策,想方设法躲避监督,致使一些突击的检查监督每每流于形式,难以深入。三是在监督过程中没有建立 科学 的评价标准。财政支出监督不仅要防止贪污腐败,更重要的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四是不重视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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