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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的设想

来源: 2017-09-21 09:16

 一、财政投融资是一个独特的 经济 范畴

  财政投融资是本世纪40年代后期产生的一个新概念,是一个同财政、 金融 有着密切联系的独特经济范畴,并以其独特作用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所谓财政投融资,按日本当代著名财政学这井手文雄的解释为:以特定的财政资金,对指定的特别 会计 、政府关系机关和各种特殊法人进行投资和借贷,以促进 社会 资本的形成。也就是说,它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目标,通过国家信用方式筹集资金,由财政统一掌握管理,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 规划,以出资(入股)或融资(贷款方式),将资金投向急需发展的部门、 企业 或事业的一种资金融通活动,所以它也称为政策性金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投融资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它服务于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其具体作用可大致归纳如下:1.对国家财政预算资金起着补充作用,为政府实施政策提供资金保障。2.对国库短期资金调度和调节国债市场起着重要作用,对基础产业、公共设施等部门的贷款,减轻了民间金融机构对经营效益低的部门的贷款压力。3.有利于国家调控国民收入分配,起到引导投资和消费、平抑物价、重新改变分配格局,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的作用。

  二、我国财政投融资的现状及与已本财政投融资经验的比较

  我国的财政投融资状况可以从它的来源、运用和管理三大部分来看:

  第一,从来源上看,我国财政投融资大抵没有跳出财政预称这个圈子,规模较小, 目前 的融资渠道除了预称内少量拨款和财政暂时闲置资金外就是举债、融资渠道窄,融资金额少。

  第二,从运用上看,主要用于短期融资,注重宏观效益不够,没有体现出较强的政策性。目前的财政投融资,受财政预算内资金紧张的 影响 ,本 应用 作本金的资金,部分被直接划作预算收入无偿使用。投资针对企业不针对行业,一方面造成企业间技术基础上的差距,不利于平等竞争,另一方面曲解了调整产业结构的意图,这种急功迫利的短期行为极易减弱财政投融资的作用,对财政投融资的未来发展十分不利。

  第三,从管理上看,缺乏全国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比较散乱,不成体系。从中央到地方,财政信用资金的种类繁多,管理机构也多,由于各类资金分散管理并自成体系,不仅资金的规模效益不高,而且难以形成有效的调节力量。

  在世界各国财政投融资的实践中,日本是运用财政投融资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它的财政投融资方式及其管理经验,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1.日本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1)产业投资特别会计的资金;(2)资金运用都特别会计的资金;()3简易生命保险和邮政年金特别会计的资金;(4)公募债借入资金。用上述资金作为原资,向公社、公库、公团等进行投资或贷款,不断回收,滚动增值。经过长期积累,目前日本的财政投融资的资金规模已达到一般会计(指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规模的41%左右,被称为日本的第二预算。

   2.日本财政投融资资金运用:实行政策性和有偿性兼顾的原则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进行投资,而是向若干中介机构--财政投融资机构提供融资,由它们进行特定项目的投资。财政投融资机构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共事业机构,包括公团、事业团体和特殊会社、特别会计。这些机构利用从大藏省借入的财政投融资资金兴办各种事业,然后以事业收益偿还贷款本息。另一类是政府有关金融机构,包括两行(日本进出口银行、日本开发银行)、十库(国民金融公库等政府金融机构)和一基金(海外经济合作基金)。这类机构不吸收存款,它们将借来的财政投融资资金按照产业政策转贷出去,从中获取利差收入。它们的投向主要考虑是否为国家经济发展所需要。

   3.日本财政投融资管理:根据日本的"资金运用部法"和"简易生命保险和邮政年金积累运用等"的规定,资金运用部资金由大藏省管理,简易保险资金由邮政大臣管理,但都需经过资金运用审议会的审查批准。大藏省理财局负责编制每年的财政投融资计划,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并与政府的一般会计预算协调一致,保证资金到位。每年度的财政投融资计划作为政府一般会计预算的 参考 资料提交国会监督。同时又设立了财政投融资资金使用的弹性条款,使它比一般会计更具有灵活运用的能力,既维护了国会对预算审议的权力,又保留了财政融资的灵活性特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日本已建立了完整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体系,并在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稳定发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的设想

  我认为,发展我国财政投融资的基本思路,大体如下:

   1.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应区别于一般财政资金,以有偿性资金为主,且具有长期产业投资的部分,但在财政投融资制度确立初期还需国家财政予以支持。一是预算拨款作为无偿来源,在整个资金来源中不能占太大比重。二是邮政储蓄存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剩余金,从发展趋势看,应成为其重要来源。三是政府保证债和政府保证借款,诸如向各专业银行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四是各种民间资金,应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中间歇资金的一部分,但不包括那些因转快,间歇时间短的预算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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