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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财政制度革新初探

来源: 2017-09-25 00:40

 一、基本情况

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了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大跨越。财政改革不断深入,具体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财政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建立起了公共财政体制框架。1994年,我国全面推出分税制改革。1998年,我国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领域,转向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服务。从1999年开始,推行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改革。2007年起,全面推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和绩效考评试点。

第二,财政分配关系获得调节,实现了更加规范化的预算收入管理,能够保证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的更加规范化。在最近的几年,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达到了分开中央地方管理权限和范围的目标,有利于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扩大,能够保证财政向中西部地区的倾斜。1994年,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不包含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根据33%的税率来进行征收,能够保证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的更加规范化,能够将各种包税办法和对国有企业的调节税取消。

第三,预算支出结构达到调整和革新,财政资金主要倾向于民生领域。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数额正在不断扩大,尤其是在最近的几年来,扩大了数十倍。尤其是随着国家对于民生的逐步重视以及最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更加重视农业的生产,财政资金更加倾向于农业方面的投入。另外,财政资金也大量花费在社会事业的发展方面,尤其是重视对于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以便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并且不断加大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水平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保障房建设方面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以切实有利于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的解决。

二、财政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目前财政改革不断深入,预算管理不断规范,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监督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但是也要看到其中面临的问题。财政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所述。

(一)财政政策、编制、执行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当前的财政政策、预算、执行和监督不能够充分发挥出合力,缺乏相互之间的密切联系。财政部门内部的预算、监督等机构出现多重设立的问题,导致出现职能的交叉,从而不利于形成统一的管理口径,不能够真正区分清楚不同的职能部门的责任所在,最终导致财政工作的效率低下,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且互相推诿的问题时有出现。与此同时,财政政策、编制、执行和监督因为存在着职能方面的重复设置,会出现做同样的工作的问题,并且会导致不同的文件之间的分歧,不利于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财政决策,也导致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很难决策。另外,财政预算监督也存在着问题,不能够较为详细、具体的编制预算草案,不能够保证预算报表所列科目的具体性,所有科目的规模数额都存在着扩大的问题,并且不具备较强的公开透明性。

(二)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健全。在现阶段,仍然没有形成绩效预算机制。项目支出不具备可供参考的立项标准,专项支出也能够保证绩效预算的原则得到反映,专项资金安排仍然没有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评审机制。事前并不能够对项目支出预算做出真实、合理、科学有效的绩效评审工作,在事中,也不能够科学有效的对项目支出预算做好督导工作,在事后,不能够科学有效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与此同时,预算调整也不科学。随时调整预算收支,改变预算科目的现象经常出现。资金分配也不均匀,从而造成部分单位为了得到资金而形成预算编制的浮夸和随意性的问题,导致财政预算不具备权威性。另外,预算执行存在"散、慢、弱、低"的问题,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非常低下。

(三)财政监督法制、体系、方法有待健全。在现阶段,财政监督的法制保障是非常落后的。当前的法律对财政的监督主要是停留在原则性规定方面,不具备较强的操作性。与此同时,不具备较为健全的财政监督体系,并没有理清楚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之间的关系,不同的经济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也不科学,时常出现交叉工作的问题。另外,不具备较为规范的财政监督机制,相关的监督方法也不具备多样性,监督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直接检查的方式来进行,不符合当前的财政职能转变的要求,外部监督机制也比较缺乏,不能够有效发挥出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的监督作用。三、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财政体制改革的观念

只有转变财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才能够在新的观念的指导下,建立新的财政体制改革制度,更加有效的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首先,必须坚持大局观念。预算管理和监督体割改革在财政各项改革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定要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来理解他们的重要作用。其次,一定要坚持责任观念。再次,一定要坚持民主法治观念。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应该是民主的,必须坚持民主原则,保证我国财政的所有收支行为必须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最后,必须坚持绩效观念。预算管理和监督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必须取得最高的绩效。另外,也应该坚持诚信观念和危机观念。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大胆借鉴国外做法,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政府职能,具有法律约束,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模式。一是深化分税制改革,完善分级预算制度,坚持财力下移,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公式化、均等化的改革方向。三是全面实行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和复式预算,以保证预算的完整性。四是推进财政机构改革,建立财政政策、编制、执行、监督四权相对分离、相互制衡机制。

(三)加强财政外部监督工作

加强财政外部监督工作,就是要做好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实现这方面的监督效能的全面加强和提升,从而保证我国的财政部门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力量,切实秉承公开、公正、透明的财政改革原则,不断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体制改革工作,不断突破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的瓶颈。加强财政外部监督工作,就要求不断修改和健全《预算法》及相关条例,从法律的角度做好预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也应该逐步建立健全人大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并且,要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的审计工作;另外,逐步做好"阳光财政"工作,保证财政改革的公开透明程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进行了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初步探讨,提出了几点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我国今后的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让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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