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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工薪税规划探析

来源: 2017-09-25 00:53

  工资薪金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或者能力和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包括员工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和补贴等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1]。工资薪金是企业员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企业经营的固定成本之一。支付员工薪金,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本。因此,企业对员工工资薪金的筹划,不仅能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也有利于增加支付工薪的有效性,实现国家、企业、个人的共赢。

1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1.1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具有可筹划性

工资、薪金所得实际上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即非独立个人劳动者从其工作或服务的单位取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因此,除工资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平时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平时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该与平时工资合并计税;而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特殊的计税方法进行计税。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存在差异,而企业能够选择不同的工资薪金支付方式,从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1.2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依据具有可筹划性

工资、薪金所得是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即以每月收入额减除生计费用后的余额进行课税。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的生计扣除数是税法统一规定,筹划空间非常有限。所以,企业主要应设法将缩小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收入,缩小计税依据,才能减轻纳税义务和规避纳税负担,尽可能地适用最低档次的税率。在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合理选择和筹划员工的收入形式,减轻税负。通过有效地支付,充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1.3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具有可筹划性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最高的一级为3%,最高一级为35%。员工取得的收入不同,所适用的最高级次的税率也存在差异,从而使得员工个人收入的综合税率也产生差异。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调整支付形式,降低税率。另外,由于企业某些员工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使得其取得的收入临界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之间,而这两项征税项目的税率是存在差异为筹划创造空间。作为雇主的企业可以通过工资发放的金额、形式以及方式的调整,改变和影响员工收入适用的税率,从而对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产生影响。

2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方法

2.1 合理安排工资与奖金

企业激励员工除了较高的工资薪金,丰厚的奖金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但在每月相对固定工资薪金下,奖金的发放将造成某个时间段的收入增多,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也随之增加。特别是平时奖金的发放,将造成了平时奖金发放月的工资薪金畸高,而平常每月发放工资薪金较低,每月适用税率差异较大,使得员工承担超合理的税负,降低了企业工资薪金的激励作用。为了避免各月的收入差距过大,企业应为员工采用均衡发放工资薪金的方法,从总体上减轻员工的税负。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支付方法与平时奖金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年终奖金进行节税。根据我国税法,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率选择是依据年终奖金的月平均数来选择税率,并实行一次性扣除计税。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年终一次性奖金实质是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即当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平均数超过某临界点,将使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全额适用更高的税率,从而使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大额增加,从而使得员工的收入就可能实现"名升实降"。因此,通过合理的筹划月度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金额,尽可能降低月度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充分利用月度工资按此扣除速算扣除数与年终奖金的货币时间差异,将有效地减少员工的税负。[2]分析平时工资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差异,可以看出企业在支付员工工资的时候,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2.1.1 为较高收入的员工安排年终奖金

由于在我国,个人每月收入只有超过3 500元,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年终一次性奖金只对取得当月不足3 500元的部分进行一次性扣除,从而增加了员工的税负。所以,在员工年薪低于42 000元时,我国税法允许扣除的生计费用数将不能得到充分的扣除,企业不适宜为员工安排年终一次性奖金。

2.1.2 为低收入者安排平时奖金

季度奖金和半年奖金等平时奖金应与取得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税,因此,在实际筹划中,如果员工的月收入低于3 500元,则可以安排平时奖金,而奖金分散到各月工资薪金,使得员工的实际收入均衡化。在收入均衡的情况下,才能更有效地利用工资、薪金所得的低税率的额度。2.1.3 年终一次性的奖金适用的税率应低于或者等于平时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企业在进行实际筹划时,可以根据员工过去几年的业绩进行预计并测算其工资薪金和奖金的数额,计算适用的最高税率和适用税率的金额,从而选择最适合员工的筹划方案。为了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的低税率的额度,企业安排员工平时工资所适用的最高税率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所适用的税率保持一致,特别是应注意避免年终一次性奖金税率超过平时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

2.2 降低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

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员工个人收入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来的可支配的现金的比例将会减少。因此,企业在筹划过程中,应考虑降低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

2.2.1 充分利用个人开支与企业开支的可转化性

工资薪金是员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现行税制下,随着员工工资薪金收入的增加,新增的收入中实际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将逐步减少。除了适用加计扣除的群体之外,我国税法对所有的纳税人都实行统一的扣除数,不考虑纳税人个体之间的差异。在实际中,纳税人在生活过程中发生各种的开支,这些开支的有些项目是属于纯碎个人的开支项目,例如生活费用,也有些项目属于个人和企业共同性的开支,例如交通费、通讯费等等。特别是对于在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所发生"共同性费用"相对也比较多,这些"共同性费用"的存在以及高收入带来的高税率将冲减增加工资薪金给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带来的激励作用。因此,为了降低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依据,可以考虑由企业承担"共同性费用",从而提高支付工资的有效性。通过这种转化,虽然降低了员工的货币性收入,但可以保持实际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不变,同时降低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的实际收入。

2.2.2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

我国现行的税法对于单位为个人交付以及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些收入的取得增加了个人的实际收入,又没有增加个人的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在为员工进行筹划的时候,应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为职工高比例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为职工建立长期储备,尽量提高工资中免税部分的比重,减少计税工资额。[3]

2.3 有效地转化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都是属于个人劳务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是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两项所得的确认具有可转性。由于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在不同的条件下,适时转化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将有利于节税。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在月收入扣除生计费用的基础上,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进行计税;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以次收入扣除20%的费用进行征税,在比例税率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因此,在低收入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更低,采用工资薪金对于员工更有利。随着收入的增加,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逐渐增加,而劳务报酬的税率相对比较固定,所以高收入的情况下,采用劳务报酬的形式更节税。为更好地利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转化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计算出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税负平衡点。假定员工的每月报酬为A,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相等,即达到税负均衡点,则有下列关系式成立:A×(1-20%)×20%=(A-3 500)×25%-1005(12 500≤A≤25 000)求出:A=20 888.89因此,在收入等于20 888.89时,采用工资薪金或者作为劳务报酬,两者的税负是相等的,当月收入低于20 888.89时,采用工资薪金形式的税负更低;当月收入超过20 888.89时,采用劳务报酬形式的税负更低。[4]

3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采用不同的支付次数、支付金额以及支付方式都会对员工的税后收益产生影响。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轻员工个人所得税负担,但企业在实行纳税筹划时,既要考虑企业的自身因素,也要考虑员工个人等其他因素,从而更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带来更多的利益。

3.1 充分考虑员工对工资薪金的需求和期望

通过对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企业能够提高工薪支付的有效性,也有利于企业人才的稳定。因此,在筹划方案的涉及中,企业应了解员工家庭状况、现金需求、未来投资等相关因素,及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调,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3.2 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与其他减税行为的最本质区别,因此,在进行员工薪酬筹划的时候,企业应关注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在我国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在税前扣除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但同时也明确了"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所以,企业开展工资薪金筹划时,应首先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其次应注意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只有当收益高于成本的筹划才是对企业有利的、可实行的筹划方案。第三,注意薪酬对于员工个人的激励作用。企业在制定薪酬方案的时候,应有效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融合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等事项进行。

3.3 注意筹划方案的时效性

在工资薪金筹划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应实时关注当前国家的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和动向,及时学习新的税收法规政策,并及时地调整筹划方案,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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