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丰县高中阶段 学校招聘教师35人公告
一、基本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海丰县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应聘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5月17日(节假日除外)带齐相关材料到海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㈡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现场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采取随到随时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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