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这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推行公共财政模式
财政体制决定于社会经济体制。从历史演变过程看,适应于不同经济体制的财政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典型的家计财政,其明显特点是公私不分,管理不规范、不透明,随意性大,收支缺乏有效监督;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生产建设型财政,其突出特点是政企不分,大包大揽,统收统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公共财政。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始于17世纪末的英国,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公共财政与其他财政模式相比较,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公共性。公共财政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公共问题。比如,宏观经济波动问题、垄断问题、外部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又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相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言,公共财政只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不介入;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就必须介入。
公平性。公共财政政策要一视同仁。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公平竞争,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必须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不管其经济成分,不管其性别、种族、职业、出身、信仰、文化程度乃至国籍,只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政府就不能歧视,财政政策上也不应区别对待。不能针对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个人以及不同的经济成分,制定不同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公益性。公共财政只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己任,追求公益目标,一般不直接从事市场活动和追逐利润。如果公共财政追逐利润目标,它就有可能凭借其拥有的特殊政治权力凌驾于其他经济主体之上,就有可能运用自己的特权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影响公平竞争,直接干扰乃至破坏经济的正常运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打乱市场与政府分工的基本规则;财政资金也会因用于牟取利润项目而使公共需要领域投入不足。公共财政的收入,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措资金;公共财政的支出,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不能以盈利为目标。
法治性。公共财政要把公共管理的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以法制为基础,管理要规范和透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下进行;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依靠法律法规的强制保障手段,社会公众得以真正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活动,确保其符合公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获得财政收入的方式、数量和财政支出的去向、规模等理财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能想收什么就收什么,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或者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公共财政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紧密地连在一起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决定了必须建立公共财政。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作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在依法治国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积极稳妥地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既是财政运行模式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
二、继续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主要措施
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框架初步确立。一是按照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共需要的要求,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取得了重大进展。大幅度增加了社会保障、教育、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公共需要支出。同时,逐步减少和退出对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财政直接投资和补贴。二是按照公平和规范的要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改革了工商税制和税费管理制度,初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初步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实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初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三是以实施适度从紧和积极财政政策为标志,财政调控经济的方式,由被动调控向主动调控转变,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由单一调控工具向多种调控工具并用转变等。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健全公共财政体制需要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调整长期建设国债使用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世界经济好转、民间投资日趋活跃等国民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形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维持中央财政赤字绝对规模不变,但占GDP的比重下降,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减少长期国债投资的力度,直至不发;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配置财政资源,适当增加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数量,逐步减少对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资,腾出资金用于增加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方面的投入。
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非典期间暴露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解决公共问题和服务公共目的的职能,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减少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加大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重点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目前,城乡居民在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待遇差别较大,反映了公共财政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取消农业税,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税制。今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增量主要投向农村,不断改善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村住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推进粮食直补改革,将粮食风险基金从补给流通环节,改为直接补给种粮农民等。
适时推进税制改革。根据加入WT0后的新形势,适时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要逐步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落实好。此外,还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适时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革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清理取消有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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