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发展历史与研究
我国从建国至今一直将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部分之一。根据我国国家发展背景、总体经济环境及所处历史时期不同,我国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所制定实施的财政政策也不尽相同。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的发展历程
(一)初步形成阶段(1949年--1958年)。在建国初期,我国当时面临着艰难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此期间我国参加了朝鲜战争、受到欧美国家的经济封锁与制约。国内经济由于受帝国主义殖民侵略处于发展格局失衡状态。加之,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对新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民族政策持有将信将疑态度。因此,我国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政策主要是着眼于改善民族关系、解决民族平等与民族压迫等问题。
我国在此阶段进行三年恢复及第一个五年计划。配合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发展的国内经济需要,将原材料产地与实地生产相结合。同时以有利于少数民族发展为前提,从交通、工业、邮电、通讯等方面入手,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以帮扶为主,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于解决民族平等、处理民族内部纠纷问题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逐步规范、发展波折阶段(1958年--1966年)。经过"一五"阶段的初步发展,我国形成了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所有制经济结构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在随后这一阶段,国内出现自然灾害,国际关系中出现中苏关系恶化、中印战争等情况,国家经济政策出现了较大失误。"大跃进"中不合实际的目标,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在"以粮为纲"、"以钢为纲"的原则下,中央提出了希望少数民族尽快接近并与汉族地区发展平衡目标,取消部分优惠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汉族政策,推行"三三制"原则,造成农业发展水平大幅度下滑;"以粮为纲"与"以牧为主"原则造成了森林植被破坏、沙漠化严重等;对民族企业及机构的帮扶暂停。这些过失行为对少数民族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三)动荡发展阶段(1967年--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整个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都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受到了打击,在全国经济停滞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暂缓。
1963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管理体制的规定》在当时情况下被部分实施,国家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收入和支出分项管理办法,在文革将近结束时又恢复了"收支挂钩,总额包干"的政策。
(四)恢复正轨及规范发展阶段(1977年--1992年)。随着1977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及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正式开启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在邓小平带领下,我国依然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重中之重。
在《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中,恢复并保留了对少数民族自治区管理规定及扶持照顾政策。国家主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卫生、通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都实行了专项补助。对于像西藏、青海等"老、少、边、贫"偏僻地区企业实行优惠政策。这些举措使得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大幅度增长,逐步恢复了正常有序的良性发展。
(五)转变发展轨道阶段(1993年--2002年)。1992年10月,我国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内公共财政框架已逐渐形成。少数民族财政政策发生了转变性发展。
1994年,我国在保留对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开始对各个自治区实施分税制。随后颁布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中,规定对少数民族地区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财政扶持政策,在21世纪初成效明显,我国中西部的开发战略得以有效实施。
(六)深入改革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从2002年党十六大召开标志着我国整体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一阶段,中央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2005年制定颁布的《国务院实施若干规定》与2006年出台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表示要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分配,标志着我国少数民族财政政策的发展正在逐步深化发展。
二、针对我国少数民族财政政策发展的评价及启示
(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时代基础。从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实施的财政政策发展可见,少数民族地区财政发展受所处国内、国际政治环境影响。我国政府解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问题上,不仅停留在解决民族问题,而是将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相关因素相融合,平衡各个因素,才可构建良性持久发展的民族政策。
(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我国从文革之后,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重点放在"老、少、边、贫"地区。从我国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政策及投入资金逐渐增加可见,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根本目的不在于使得一些"老、少、边、贫"地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而是消除贫富差距、缩小贫困范围,重点在于"以人为本"的发展。
(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首要矛盾。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根本问题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富差距问题,即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城乡之间差距,从医疗卫生、城乡发展、公共教育等问题上显得尤为明显。我国对少数民族地区资金投入与扶持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部分,现依然存在诸多游牧民族人口贫困现象。缩短少数民族地区城乡之间差距比缩短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之间的差距更为重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从政治层面防范民族问题发生。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模式已从农业畜牧业向因地制宜的多种经济模式共同发展转变。目前,我国逐渐从解决贫困向"以人为本"经济共荣方向改革,有效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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