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我国再贴现政策效应
再贴现系指商业银行或其它 金融 机构将已贴现归己所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以提前获得资金融通的行为。对于中央银行来讲,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投放现实的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对商业银行来讲,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从实质上来讲,再贴现是一种票据买断关系。我国的贴现、再贴现业务从1981年开始试办,经历了从试点、推广到规范 发展等几个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调控机制逐步完善,已成为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工具。
一、再贴现政策效应的功能 分析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信贷资金供求情况,制定和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 影响 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再贴现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具有间接性、导向性等特点。从我国再贴现业务运行过程来看,再贴现政策具有以下五个功能:
一是融资功能。这是再贴现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金融机构通过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可以实现其融通资金的目的。这一功能与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具有形式上的相通性,但在本质上是有根本区别的,在实现依据上也是不同的。再贷款只是中央银行的一种金融直接调控手段,而再贴现则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贷款主要是解决金融机构的临时头寸不足。自从1994年中央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再贷款进行划转以后,这一形式已呈逐步减少趋势。而再贴现的主要的依据是已贴现的商业票据。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再贴现的作用范围和所取得的效果正呈逐步加强的态势。
二是货币政策告示功能。再贴现政策具有明显的"告示效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 社会 公众的心理,产生心理预期。因为再贴现政策的核心是调整再贴现率。中央银行一旦调整再贴现率,实际上是向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公布其货币政策的取向,从而改变商业银行的信用量,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市场利率的升降。提高再贴现率,表明中央银行将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其结果将使商业银行限制放款, 企业 单位减少借款和开支;而降低再贴现率,则表明中央银行将采取松动的货币政策,这就会使商业银行放松贷款,扩大社会信用规模。这些都会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并导致 经济 行为的变化。再贴现政策的这一功能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表现得特别突出,体现为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的主要功能。再贴现政策曾作为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也是立足于这一功能。
三是宏观间接调控功能。再贴现货币政策是直接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而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形成和发展的。与国家信贷计划、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手段的作用和效果单一性相比,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具有基础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能实现货币供应量控制和利率水平调节的统一。一方面,中央银行可以控制再贴现总量,同时又可适时调节再贴现率,产生控制货币供应总量和调节利率水平的双重效应。另一方面,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率,促使金融机构紧缩或扩张信贷,最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发生变化。
四是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激励功能。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这一功能是我国再贴现政策的特殊功能。发达的票据市场是再贴现政策的基础,但 科学 的再贴现政策对票据市场的发育又具有逆向激励作用。中央银行通过开办再贴现业务,提供最终信用,使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再贴现随时取得资金而提高办理票据贴现的积极性;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又会激励企业经营活动的票据化。
五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功能。当前,解决我国银行信贷资产普遍较低,不良资产比重较大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银企之间真正的借贷关系,扩大贴现与再贴现的比重。因为一方面,贴现与再贴现是建立在真实的商品交易的合法票据基础上,这样就把银行信贷资金的发放、收回与商业销售、贷款的回收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为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提高信贷资金质量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按我国规定,贴现一般为4个月,同银行其他贷款相比,再贴现期限明显较短,这样就可减少信贷资金占用,提高信贷资产使用效率。例如1998年全国银行贷款存量达8万亿元,平均周转一次约需300天左右,如果以贷款总额的10%改为贴现,贴现周转一次只要150天,将可节约资金16000亿元。同样,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也会因实行再贴现而大大减少。由此可见,再贴现政策具有明显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功能。
在再贴现政策的上述几大功能上,从实际角度来看, 目前 只有第一项功能得到社会的认同,甚至存在金融机构以再贴现为目标办理贴现的现象。其它几项重要功能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尚未得到有效的发挥。进一步全面发挥再贴现政策的各项功能已成为正确运用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来推进金融宏观间接调控的当务之急。
二、制约再贴现政策效应的基本因素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再贴现业务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发展和逐步加快发展的阶段,再贴现政策在我国金融宏观间接调控中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据 中国 人民银行统计,1995~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累计发生额分别为844亿元、1358亿元、1332亿元和1001亿元;1998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余额仅为332亿元。从总体上看,再贴现所占基础货币的比重偏低。制约再贴现业务发展和再贴现政策效应发挥的因素,从实际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整个社会商业信用水平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最基础的信用。但我国长期以来所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表现在金融方面是直接的贷款规模管理,因而对商业信用一直采取禁止或限制的政策,在商品交易中,没有或很少有商业票据。即使到现在,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仍然非常低,企业很难用商业信用来实现其支付结算功能,商业承兑汇票几乎不存在就是实证。由于商业信用的低下,社会信用大量向银行集中,但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存在一种变异的逻辑循环怪圈,即产品畅销的企业,其收款方式不愿采用商业信用这种延期付款方式;而产品不畅销的企业,其滞销的产品多以赊销、代销的方式,付款人不愿意开具承兑汇票。这种种情况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信用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商业信用向银行信用转换中,由于商业信用的低下,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正常得到承付,造成承兑银行垫付资金,出现倒逼银行信贷资金的现象,使商业银行背上沉重的资金包袱,因而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更为谨慎,以致不得不收缩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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