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安置程序及办法(参考)
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安置,坚持“五统一”(全省统一标准政策、统一审查档案、统一考核赋分、统一集中考试、统一发出报到通知)、“三公开”(公开安置办法、流程、结果)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全员参加、分级定岗、依序选岗的办法,最大程度实现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考核赋分项目及权重
考核赋分设置立功受奖和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的赋分项目,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以及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给予倾斜照顾。具体包括服役年限、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衔(文职级别)等级、领导职务、学历、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奖励与处分七项内容。
(二)考试内容及组织方式
考试内容根据转业干部特点设置,分两门。一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一门《综合知识》,包括申论、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综合知识×6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确定。考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员集中一个考区,全省统一考题、统一评判、同步公示成绩,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公正。
(三)选岗流程及注意事项
按照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考核赋分和适应地方工作的知识水平考试得分进行综合排名,组织转业干部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单位。总分数为考试成绩的40%与考核成绩的60%相加构成,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名次,分数相同者依次按照考核成绩、职务、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受奖赋分确定。
区分正团、副团、技术九级及以上,营职及以下和其他技术干部四种类型,由军转干部本人分别在其职务对应的计划内按照排序名次依次选择一个单位,多选无效。选择单位时,在规定时间内不选者,由后一名军转干部递补;迟到者列入最后一名选择。选择结束时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择结果经本人或部队转业办(现役办)有关同志签字确认。选择结果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自动放弃者由各级军转安置部门在其职务对应的剩余计划中指令性安置。
对无故不报到的军转干部,按规定程序予以退档,下年度列入计划的,在新年度同职级类型中列最后选岗。
(四)师团职转业干部职务落实予以明确
采取预留领导职数、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重点安排好师团职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正师职在省直委、办、厅、局级单位安排副职,在设区的市级四大班子安排副职;副师职安置副厅级单位副职或正处实职;正团职在省直委、办、厅、局级单位安排调研员或副处实职,在设区的市安排调研员(或副局长)并在党组成员限额内进党组,在县(市、区)四大班子安排副职;副团职安排副调研员或正科实职;师团职干部如在企事业单位安置的,安排相应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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