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参考)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确保干部离队报到工作更为顺畅高效,山西专门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
实行先接转组织关系、后到军转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工作程序。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凭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其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先到安置地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完成后,由本人持回执复印件,到安置地军转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县(市、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程序为:干部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复印件,先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按照县(市、区)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办法办理,然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党工委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军转安置部门配合完成档案复印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时间一般为一周,特殊原因不得超过半个月。
下列情况军转干部可提前选择安置单位:
1、依据安置计划及发挥军转干部本人专长和接收单位工作需要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军转干部与企业或中央驻晋单位双向联系协商,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军转干部以此提前确定安置单位。
2、获得国家级司法、会计、审计、建筑等执业资格证书的军转干部,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在有专业要求的相关单位中按考试考核总得分排序提前选择。
3、国家安全部门等有特殊要求的安置计划,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以报名,并按照考试考核总得分排序提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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