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公共选择理论与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
摘 要 公共选择理论以"经济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作为分析公民个人行为取舍的基本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政治参与行为发生的动力来源,以及人们行为的背后隐藏着物质利益的动因。通过这一理论,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目的、方式、特点进行研究,寻找影响私营企业主政治行为的根本动力,分析政治参与不足与政治参与过度的内在根源,从而为政府制定有效的经济政策,引导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理论建议。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 私营企业主 政治参与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经济层面上的多元化发展势必会造成社会结构的多层次变化,而每个社会阶层相应的社会群体都将在一定时间内形成各自的特征、阶层意识及与之相应的社会、政治与经济地位。《2005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截至到2004年上半年,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数量已达到34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42 146亿元,从业人员4 714万人,产值共计20 083亿元,私营企业经营规模继续扩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故而,从数量和这一社会群体的经济结构属性不难看出我国私营企业主已初步形成阶层,并且在政治意识和社会地位等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阻碍,以及私营企业主本身政治文化素质的巨大差异性,使得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无法与其经济地位相匹配,进而也不能与他们日益增强的政治需求相适应。近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对于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做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随着私营企业主在政治上地位的明确、在经济上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了这个阶层更多的内容,公共选择理论在社会转型时期的私营企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1 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1.1 "公共选择论"的基本含义
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的经典定义是,公共选择理论就是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或新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丹尼斯·缪勒进一步肯定道:"公共选择可以被定义为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说是经济学在政治学中的应用"。布坎南认为:"公共选择论只是明确提出公共经济一般理论的一种努力,它可以帮助我们在集体选择方面从事人们长期以来在市场微观经济学方面所做的事情,即用一种相应的尽可能合适的政治市场运转理论来补充商品或服务的生产与交换的理论"。这一叙述表明,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要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的轨道,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传统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布坎南称,公共选择理论的根本目的,不是要去调查出市场的一些缺陷之后,去说明政府任何干预都是正当的,而是要通过对政府决策行为的研究,使国家结构的缺陷尽可能地降低到最低的限度,从而达到以政治市场领域的和谐运转去弥补经济市场运转不足的目的。
1.2 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上的个人选择分析
要了解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上个人选择是怎样的,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政治市场。经济市场是由需求与供给方组成的一个交易结构。作为供给方的生产者向市场提供商品与劳务,作为需求方的消费者(包括个人和企业)到市场上去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与劳务,供求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在双方均满意的价格与数量水平上成交。与经济市场类似,政治市场是指,人们参与政治活动时,与其他政治个体和组织发生关系的场所。这里也是由供求双方组成的。需求者是选民与纳税人,供给者是政治家与政府官员。政治家与政府官员负责向社会提供一定数量与质量的公共物品。选民与纳税人获得公共物品并支付一定的税收款项。至于具体的公共物品的种类、数量、税收额等等,则是通过选举过程"讨价还价"完成的。每一个政治市场的参与者,无论是选民还是政治家,在进行选择时,都要先对个人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如果一项集体决策给他带来的收益,大于他投赞成票时所需承担的实际成本,那么,他就会支持这项决策;否则,就不支持甚至反对。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交易结构的相似性,归根到底,取决于人的自利本性。由于利益制约是对人类行为的最终制约形式,在政治市场上的政治人必然仿效经济市场上的经济人行为,以经济人的面目出现。
2 公共选择理论为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分析提供经济学方法
2.1 政治行为主体的理性分析
在公共选择理论的视野之内,政府官员在现实社会中和企业家、消费者一样扮演"经济人"的角色,即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主体。这样,公共选择学派便把在市场经济下私人选择活动中适用的理性原则,应用到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中。所谓理性,就是效用函数最大化。影响效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商品、收入、财富、社会地位、权力等利己主义因素,也可以是慈善、友谊、和平、社会进步等利他主义因素。本文中要讨论的政治行为的主体有两个:政府和私营企业主。首先私营企业主追求效用函数最大化是不需要多加讨论了,主要看政府是否理性。无论是现实主义理论还是新现实主义理论,"国家行为是理性的"这一命题都是核心假定之一。汉斯·摩根索认为国家的理性表现为政府制定政策时计算成本和收益并力图使效益最大化。在肯尼思·沃尔兹看来,每个国家都以自认为最好的方式追求自我利益,国家行为和结构的关系是"国家理性"决定的。自由制度主义也不否定这个命题,只是认为现实主义的理性命题失之笼统,指出由于信息的不完备,真实行为与理性预期是有距离的。政府是实现国家目标最为基本的手段,是国家的主权代表和具体形态,国家理性是由政府理性来表现的,那么政府是理性的。
2.2 公共选择理论的"效用"思考促进政策制定的有效性
公共选择理论在假设和方法上有些走极端,它的一些理论还有待检验和证实,而且经济人假设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差异性,把政治行为简单化,过于看重经济动机和强调个人功利性,而忽视了政治行为本身的特性和人的利他主义的一面。为什么还要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这是出于对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转型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的法律体系还有待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也是在探索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的行为动机都是纯洁的、利他的,就不会存在坏的制度,就不会产生坏的政策。正是由于经济人假设把人设想成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为了防止个人利用权力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他人利益,才需要设计出约束人的行为的法律和制度。好的或有效率的政策并不是产生于政治家的英明,而是产生于有效率的公共选择机制;二是我国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形成有其特殊性,目前仍未形成统一的阶层意识,政治参与水平有较大差距。而且,很多私营企业是由家族企业发展起来,或本质仍是家族企业,公司制度还不完善,往往企业主一人的言行就能决定整个企业的发展方向。所以,一个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很可能会演变成为该企业的企业主与政府甚至某政府官员的直接沟通,这样复杂的政治活动也就变成了经济活动,政策的受众也从集体转为个人。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正是把个人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根据个人来解释社会和政治。公共选择理论试图建立一个统一的有关经济和政治这两个市场上的个人行为模型。在这个模型中,个人是最终的决策者,是最高的评判者。只有个人自己能够判断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这个模型的出发点是,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实体,不是超个人的决策机构,这种机构是不能与个人相分离的,集体行动是由许多独立的个人行动所组成的,政府为了个人才做出决策,而我国目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这种独立的个人行动所占比例更为突出。因此,分析参加政府决策过程的个人的政治行为,有助于将复杂的活动变为可以控制的活动,变为可以论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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