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关于发展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探析
摘 要 从建国到现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不断改革变化中,从最初到高度集中到逐步的放权,又到分税制的实行。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并且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同样,中国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也应该有新的发展,使中央与地方关系逐步走向成熟,更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中央与地方关系 集权与分权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国家结构中最基本关系之一,它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从建国到现在就如何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种国家结构的设置必然植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尤其是一个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态特征。
1 历史上,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三个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中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集权是国家的本质,是国家的生命基础。"在建国之初,中国共产党也想把革命中的成功经验应用于国内的建设,同时也受到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影响。中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也实行高度的集权。地方无条件的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同时地方政府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在政治优先、政治为重的气氛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完全服务于政治需要,当时的政治需要就是维护政权的统一,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借助于高度的集中和计划,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维护和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对内维护统一,对外对抗封锁。这一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基本服从于这种需要。
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经济形势进一步发展,集权的弊端也开始出现了,为了使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设置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于是中央开始向地方放权,从此就一直没有摆脱"一收就死,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循环。于是"放权--收权--再放权--再收权"主导了这一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国改革开放开始后,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央与地方两个关系也要走向全面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道路,并且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形式的改革与发展主导了这一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从"放权让利"为主线的重大改革措施,摸索出了一系列旨在尽可能充分体现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一"互动"原则的机制性手段。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原有体制下中央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在政府管理的层次上,形成了地方立法制度,分税制等一系列较为充分地考虑地方利益的制度的做法,增强了地方经济活力和地方政府管理的自觉性,同时在许多方面分担了中央政府的调控压力、增强了宏观协调力度,促进了中央关于地方发展目标和总体协调目标的实现。
近20年,地方分权改革取得空前成效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此外,一些由来已久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未能从根本上摆脱行政的"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在某中意义上,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对立和冲突仍呈激化趋势。
2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复杂性都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虽然中央与地方关系纷纭复杂,并且多变,但是这些复杂性后面也可以找到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特点。
2.1 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政治领导
中国历史上经常有地方诸侯对抗中央政权的现象,造成了中央政权统治的危机。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的政权要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在这一点上中央政府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权来实现的。因此无论经过多少次放权、集权的调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地方的认识任免权没有下放过,并且一直强调加强党的领导,政府接受同级党委指导和党管干部原则。即使是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最高行政长官也必须要经过中央政府的任命。1954年由于高饶反党事件的出现,中央撤消了大区一级的行政机构。此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也正是通过这种政治领导,维护了政权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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