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的责任探析
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综合近年来网民规模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逐渐饱和,互联网发展主题从"数量"向"质量"转换,具备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地位提升、与传统经济结合紧密、各类互联网应用对网民生活形态影响力度加深等特点[1]。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来,互联网已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其影响力越来越深、越来越广。面对当前一系列由网络爆料而引发的事件,越来越体现了在信息时代,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新途径,其影响力不可小觑。因此,对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肯定并继续发挥其积极价值,而对于负面因素则需要合理规避,明确责任方,各司其责,从而合理地引导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
一、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内涵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诸如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形式的网络平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策和政治行为的活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与日俱增,再加上网络自身的直接性、平等性、匿名性、参与的自由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成为影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方式日益多样化,主要是通过网站、社交论坛、博客微博、发送电子邮件等途径获取、传播政治信息,借助网上投票、网上调查、网上签名等方式参与到具体的政治活动中。此外,公民与官员在线交流近年来也逐渐盛行。通过这种在线交流,公民能够将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政治愿望传递给政府官员,政府官员不仅能听到老百姓的心声,也能听到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建议,有利于政府和民众的良性互动,密切党群关系。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新途径,调动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增强了政治信息的传导和反馈,有利于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互动。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呈现出不均衡性发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的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高,超过65%,而江西、云南、贵州等省份的互联网普及率则相对较低,均不到33%,此外,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12月,我国城镇居民互联网普及率是62.0%,而乡村居民互联网普及率则为27.5%[2]。通过报告可以看出,我国互联网发展存在着地域性差异、城乡差异。由于各地、城乡之间互联网资源的分布以及使用不同,我国各地、城乡之间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自然而然地会受到影响,故而产生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事实。此外,公民由于受教育程度、职业、年龄等因素的不同也会产生参与主体的结构性差异问题。
(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非理性参与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鱼龙混杂,再加上"网络推手"和"网络水军"的恶意引导,很大一部分公民难以驾驭、分辨信息真假,这就往往使得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出现盲从行为。另一方面,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也会产生情绪化参与。正如闵琦所述:"相当大数量的人参与政治不是基于公民的责任感,不是出于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不是出于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考虑,不能正确理解中国国情对现实政治参与的制约,而是凭着心中激荡的冲动参与政治,有时甚至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不能采取规范化、程序化的参与形式"[3]。这种参与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发泄性,甚至呈现出一定的破坏性。
(三)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存在非法参与犯罪行为
2013年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事件可以说是公民利用网络非法参与的代表性案例。经查处的秦火火、立二拆四可以算是网络谣言的头号编造者。他们利用微博编造了一系列危言耸听的谣言,如:编造中国政府3000万欧元赔偿"7?23"动车事故外机旅客、编造红十字会受郭美美事件影响通过民政部门向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强行募捐、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等等。这种造谣行为背离了法律的底线,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威胁到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的责任探析
网络政治参与是一柄双刃剑,其优势很明显,但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合理地引导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进行则显得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从政府、公民以及网络媒体这三方着手,各司其责,从而确保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有序化、长久化发展。
(一)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关键在政府
1.政府应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信息支撑
有效地获取政治信息是公民进行网络政治参与的前提,而在中国,政府一直是最大的信息资源占有者,政治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度、时间都是由政府决定的,公民接受信息的方式和程度往往是有局限性的,这就导致了"小道消息"的迅速发展。因此,政府作为权威信息的的享有者以及发布者,要及时有效地、较为均衡地为公民提供信息支撑。首先,政府要逐渐实行信息公开透明化,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样才能让公民获得最权威的信息,防止谣言的衍生。其次,政府要建立健全信息的反馈机制和沟通机制,使政府和民众之间能够有效地互动,政府能够真正了解民众的诉求并及时给以回应,同时也能听到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于城乡、区域以及参与主体的不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呈现不均衡性发展。因此,政府要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确保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平等化。 2.政府要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约束规范保障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因此,确保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进行,政府必须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引导作用。一方面是要健全网络法律体系,规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在网络政治参与立法、执法层面明确原则和内容,严厉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通过道德规范来约束公民的行为。在借鉴其他国家的前提下,结合国情,制定适合我们国家运行的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同时也要加强舆论监督,从而确保公民能够有一定的法治意识、自觉性,在法治和道德的体系内进行网络政治参与。
(二)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化,公民是内在制约性因素
1.公民应增强自身的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一个复合型的概念,包涵着多重要素,但主要是由政治知识、政治倾向和政治技能构成。政治知识是政治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参与政治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而政治倾向是政治素质的导向性因素,包括政治信仰 政治偏好等,即对政治本身的价值评判,以及对参与政治的态度和政治意识。在公民政治素质中,政治参与的知识决定公民基本参与能力,政治参与倾向决定公民愿不愿意参与政治活动,政治参与技能则直接影响公民参与的成败或效果。因此,公民要丰富自身的政治知识,树立正确的政治倾向,掌握熟练的政治技能,进而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参与的能力,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进行。
2.公民需坚守底线意识
公民是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受宪法保护,但同时公民也必须履行其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也就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网络社会具有一定的虚拟性、自由性,但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个没有界限的社会。在2013年8月15日闭幕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出倡议,全国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名人和广大网民,都应坚守"七条底线"。"七条底线"即: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因此,为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有序进行,公民必须牢守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
3.提升媒介素养,做理性公民
所谓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流传的信息鱼龙混杂,再加上"网络推手"和"网络水军"的恶意引导,其中不乏虚假、欺诈的谣言,很多公民难以辨别真伪。因此,公民需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学会理性地看待问题,不盲目地相信网络所传播的任何信息,也不要盲目地转载、传播虚假信息。在这个快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网络政治参与能否有序进行,公民的媒介素养、批判能力、理性精神则显得极其重要。
(三)网络媒体和网络意见领袖应加强责任感,引导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
公民通过互联网获取政治信息主要来源于官方网站、非官方网站以及个人网站,因此,公民能否及时、有效地获取真实信息,网络媒体有着有一定的责任。此外,网络意见领袖的正确引导也很重要。
1.网络媒体应加强行业自律,为公民提供有序化的参与平台 相对于传统的大众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互联网在发布、传播信息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但由于网络监管不健全、网络法制法规约束规范效力低等因素的影响,网络媒体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网络媒体需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正确的网络舆论。一方面,官方网站应发挥其主导性、权威性功能,逐步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非官方网站,也可以说成是民间网站一定要做好接地气工作,广泛收集民意,加强自律,充分了解并合理引导公民的诉求。
2.网络意见领袖需以身作则,做好示范引导
所谓网络意见领袖,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言论和见解,并得到网民普遍认可或高度认同,从而引导网络舆论走向,对网民意见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信息发布者。网络意见领袖比一般公民拥有更多的信息来源,有一定的批判力,对某些问题的见解比一般人更全面、深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其他网民的看法。因此,网络意见领袖要增强自身的政治素养,提高法制意识、理性精神,严守"七条底线",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客观性、正确性,切忌盲目、不负责任地编造谣言,起到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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