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简述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意义
一、超越了既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观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理解
具体体现在对思想政治主体理解的超越和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相关命题理解的超越两方面。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理解的超越表现在以下几点:
1、获得从整体意义上理解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途径
"人作为主体在其活动中形成的关系大体而言有三种:一是人对自然的对象性改造关系;二是人与人的主体间关系;三是人与自身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以主体间的关系属性规约主―主关系,提供了主体性合理发挥的尺度,从而构建起个体进行正确自我认识的基础。
2、使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之间的关系由"我―它"型转向"我―你"型,由"独白―哑语",转向"对话―沟通"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所认同的复数教育主体和所开辟的主―主关系,创造了从理论上摆脱"主客体统一"、"轮流主客体"、"主客体转化"等冗杂解说的条件。在实践中创造了形成主体间合作、和谐关系的条件,它"客观上消解了二元论在人与人之间设置的对立",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之间的关系摆脱"我―它"的格局,进入"我―你"格局扫清了障碍。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相关命题理解的超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其一,巩固了思想政治教育中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主体的生成和存在作为一个过程,关联着主体的自我认同。"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为认识基础的新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观在主体认识上提倡复数的主体,这就使受教育者拥有了"认同"自身主体身份和地位的机会,同时它在主体间关系上倡导的和谐共处原则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尤其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 实际上也从外部进一步强化和固化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其二,凸显了思想政治教育中语言的对话性意义。对话不同于独白,它是两个以上主体的语言交流活动,但不是任何的语言交流都是对话。真正决定一种交谈是否是对话的,是一种民主的意识,是一种致力于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共生和共存,致力于和睦相处和共同创造的精神的意识,这是一种对话意识。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强调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的互识与共识,理解与合作,使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拥有平等对话的机会。这种新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观以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认同、对主体间的平等与尊重和对话与理解的倡导为基础,融合人在主客关系中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使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有机融合,实现了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人的完整认识,从而实现了对既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观的超越。
二、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主体间性品格的人
思想政治教育意味着价值引导,它以培养"可贵品格"为职责。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确立使思想政治教育在主体间性思维方式中培养主体间性品格的人成为可能。
1、具有主体间性品格的人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人
所谓独立意识在这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自由意志,即自主判断、自主选择、自主决定;(2)责任能力, 即对于自己的选择自觉地承担责任;(3)良心自觉, 即自我反思与超越的能力。
2、具有主体间性品格的人是具有开放意识的人
在空间上, 他不仅对自身开放,对他人开放,对社会开放, 还对自然开放, 在时间上,他不仅对过去、现在开放,还对未来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他的本质获得了确证、获得了充盈、获得了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正是借助于个人的存在将个体带入全体之中。个人进入世界而不是固守着自己的一隅之地。因此,他狭小的存在被万物注入了新的生气。"如果人与一个更明朗、更充实的世界合为一体的话,人就能够真正成为他自己"。
3、具有主体间性品格的人是一个具有共存意识的人
具有主体间性品格的人能包容差异,包容与自己不同的认识,甚至包容反对自己的意见,是能够"走近"进而"走进"他人,构建"共同"、 "共容"、"共生"的世界,从而实现"各美其美, 美美与共"的人。
三、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诸主体主体性的形成与发挥
既往的思想政治教育,比较多的是强调受教育者个体的服从性、依赖性,把受教育者视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自然客体,忽视了其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和建构性。这种建立在"主体―客体"对象性实践观基础上的"造物"式理念,必然会造成对受教育者主体性和主体地位的否定。它与我们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尊重人、理解人、提升人,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认为教育的性质类似农业,而绝对不像工业。其喻意是: 教育是农业栽培中人性观的生命交响与互彰, 而不像工业那样机械化、物化和主客体的绝对化。同时,教育者离开了受教育者的分析与批评,离开了他们的怀疑与追问,离开了他们的聆听与建构,教育者在情感认知、确证、言说、理解与创造等方面的主体性,都是单面的、无为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主要内容是规范一个主体( 教育者) 与另一个主体( 受教育者) 之间的相互作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同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 结成一种主―主关系, 其中体现出来的主体间性,是对个人主体性的超越, 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两个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话与理解中的和谐一致性。它反对绝对的"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教育观。 一方面承认并尊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以促进个体主体性的提高与发展,另一方面又强调对个体主体性的超越, 引导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由单面主体位势向主体间性的复合主体位势提升。此外,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辩证法也告诉我们,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 任何一方的主体性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也就意味着另一方的主体性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反映和实现。每个人都以他人为反观自照的镜子,并扮演着对方的角色,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易位思考, 主位地理解他人,客位地反思自己, 这才形成确然的主体性。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确立,使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尤其是受教育者主体真切地感受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平等、合作、信任、包容、共享的关系,感受到自身的价值被充分肯定和认可,从而焕发出巨大的积极进取的精神与活力。
由此可见,独立学院应该着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的意义,才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使大学生能够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大学教育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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