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论文: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一、东西方政治思想的萌芽
政治思想是伴随着政治权力的形成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在东方,黄帝是公认的先祖,开创了初始的政权制度,建立了国家治理的雏形。这一时期的政治思想主要是围绕君主如何治理国家,如何让自己的统治更加长久而未涉及国家的起源、政体的分类等问题。相比较之下,在西方,最早的国家形式是城邦,它形成于公元前8-6世纪的古代希腊。城邦是政治社会,伴随着城邦的形成希腊人的理智也开始觉醒,在哲学、科学以及文学等艺术学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从地理环境上来讲,希腊地区以海洋为中心,其生活都依存于海洋,所以希腊文明是与内陆不同的海洋文明,它具有开放、活跃和多样性的特征。在这样的独特的地理环境中,不容易形成统一的政治中心以及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因而古希腊形成众多城邦林立的及其多元化的政治局面。
二、东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一)国体即国家的主体指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西方中有关"国家"的称谓是随着经济社会关系以及政治组织形式的演变,经历了及其复杂的演变过程。资产阶级启蒙时期的资产阶级认为,国家政权代表全民,尤其是近现代全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政权是全民国家。我们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居统治地位的国家但有全民选举的形式。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西方搞全民选举,但占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代表总难以选上,由此可见全民民主具有欺骗性。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但不采用全民选举形式。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视角看待国家起源问题,视国家是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所以广大劳动人民只有将国家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在阶级社会中,国家的阶级特性决定了它所采取的政治规则特性――政治制度也具有相应的阶级特性。
(二)政体――政体指政权机关的体态,即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形式。主要有两种政体:即君主制政体与共和制政体。在现代社会里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大多采用共和制。在西方,共和制的主要形式是总统共和和议会共和,共同点都是议会发挥重要作用。东西方政体的主要差别,就表现在议会代议制和人民代表制。在西方代议民主之虽然是人民参与国家的最主要、最通行和最现实的途径,是西方民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它背后仍然存在着深刻的阶级动机。其普选权就是如此,事实上有主权的人民和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被统治者只占少数。在政治实践中,资产阶级意识到正是代议制政府的这种形式可以更有效地限制和规范人民参与政府的范围和内容,从而最终可以使他们通过控制代表来控制国家权力。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是议行合一的社会共和国。这种社会共和国比之三权分立的民主共和国更便于广大劳动人民的直接政治参与,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制是议行合一的政体并非权力没有分工与制约,而是也有分工与制约,统一受人民大众制约,更符合主权在民的民主原则。
(三)具体政治制度――包括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司法制度等具体制度。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西方,通过选区的划分,提名候选人选举议会代表或是选举总统。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不是直接选举,是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来行使权力。另外,西方选举中政党发挥着竞争作用,各党派的候选人要提出本党的施政纲领接受选民的监督。
政党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几年一度的竞选,由资产阶级政党按党选纲领治理国家与社会,以此来达到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巩固资产阶级专政的目的。社会主义的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实质是中国共产党一党专制。
司法制度是指国家体系中司法机关及其他的司法性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西方受三权分立的政治思想影响,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是独立的,中国的司法机关是受行政机关管辖。另外西方司法制度中的司法审查制度,是一种宪法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我国集体主义思想反映到司法独立时就体现为法院和检察院是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而不是由法官和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职权。
三、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启示
第一,借鉴西方的人民主权原则。这一原则否定了封建专制,为现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奠定了基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创立短暂,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人民对代表的监督需要加强,人民代表并未全面行使职权等。
第二,学习西方的权力制约。虽然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我国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但是其中的权力制约精神值得借鉴,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改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人民具有普遍的选举权,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真正实行起来的话成效不显,如何真正实行普选制是对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考验。
第四,借鉴西方的司法审查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现存的一些法律存在与宪法相抵触,不能解决新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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