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问题探讨
基于市场农业保护理论,我国政府有必要而且必须实行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农业保险补贴本身具有需求刺激、供给激励以及保险意识强化的功效,要求政府进一步实施有力的保险政策。本文结合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的实际情况,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粗浅建议。
颍东区是一个农业区,可耕面积60万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等品种,也是农业保险示范区。经过几年的农业保险实践,深感农业保险对于防范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从颍东区的情况看,全区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补贴力度逐步扩大;承保标的与覆盖范围逐年递增;保障程度逐年提高。这是广大农民的福音。但农业保险补贴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纵观颍东区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现状,当前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业保险补贴立法不完善,处于法律缺位状态。目前对农业保险补贴的组织形式、政策支持方式、国家在农业保险补贴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许多问题,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调整。二是补贴范围狭窄,补贴规模过小。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标的只有14种,补贴品种数量少。各地种植业、养殖业存在着诸多差异,政府提供的补贴品种远远不能满足各地实际需求。三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压力沉重,限制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由于基层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影响了基层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和农业保险的覆盖程度。四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对农业保险意识淡薄。五是缺乏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资金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就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尽早出台农业保险法,加强完善相关立法,使农业保险补贴法制化。二是因地制宜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和补贴规模。三是削减农业保险补贴的政府层级。四是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五是筹集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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