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为法学专家们奔走平反
因会议发言卷入“刀把子”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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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徐盼秋因参加一次座谈会卷入了“刀把子”风波。那是春节后的第四天,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的陈丕显在上海邀请沪上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政法机关负责人,到上海展览馆参加一个如何改进政法工作的座谈会。时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国栋、第二书记胡立教等市领导也参加了会议。座谈会由胡立教主持。他说,今天丕显同志邀请大家来开座谈会,主要是探讨立法、司法和政法工作的改革问题,同志们有什么意见就谈什么,没有任何约束,讲错了也没有关系,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戴帽子。徐盼秋发言说,政法部门的改革,首先应从思想观念上入手。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各行各业拨乱反正,经济战线、特别是农业战线的转变最为显著。相比之下,政法部门拨乱反正做得很不够,“左”的东西清理得少。例如,人们依旧把政法部门说成是“刀把子”,这在过去是正确的,现在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今天政法部门虽然还有“刀把子”的作用,但政法部门还有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处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任务。因此,简单地用“刀把子”来概括政法部门的整体功能是不够的,也是不科学的。徐盼秋发言后,与会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最后,陈丕显同志还就政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看法,他一再要大家解放思想,克服工作中的一切弊端,用新的思想进行改革;要有一股劲,劲要使在改革上;政法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新的具体问题,希望法学理论工作者进行深入的探讨。《法学》杂志报道了这次会议,并对徐盼秋的发言作了详细的刊载。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徐盼秋的发言几个月后竟会惹起一场“刀把子”风波。
同年1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二次扩大的理事会议。会议当天,一位副部级干部作报告,他列举了资产阶级精神自由化在政法界的种种表现,诸如“无罪推定”“有利被告”等,而徐盼秋的“刀把子”论被批成资产阶级自由化最典型的表现。他在报告中骂骂咧咧地说:“他妈的上海有个什么法学家,不承认政法机关是‘刀把子’,这是一种胡说八道的谬论。”会议的第二天,与会代表分组讨论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法界、法学界的表现。中国法学会一位负责人来到华东组听取大家的发言。这位领导在会上也点了徐盼秋的名字,指责他犯有严重的错误。他还问,上海《法学》杂志有没有人来?参加会议的《法学》杂志总编张传桢站了起来。这位负责人当场要张传桢回答两个问题:一是《法学》为什么要发表徐盼秋的错误观点;二是你作为刊物的负责人,现在对徐盼秋的观点有些什么认识。张传桢临危不惧,答辩如下:
第一,说徐盼秋完全否认政法机关是“刀把子”,这不符合事实。他只是说政法机关肩负的任务很多,除了打击犯罪的刀把子职能外,还有处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处理各种经济纠纷的职能,因此,他认为要改变传统观念,不宜用单一的“刀把子”来概括政法机关的作用、职能。根据徐的上述观点,我认为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没有错,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谁都知道,“刀把子”是个形象化的比喻,它不是科学概念。在当前改革开放、政法部门也要改革的历史条件下,对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分析,作更完整、更科学的认识,是有利于政法机关改变长期形成的老杠杠、老套套、单一的对敌斗争的政治体制,同时也有利于广大政法工作者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因此,我认为徐盼秋的观点没有错,《法学》发表他的讲话也没有错。
第二,还应弄清楚徐盼秋关于“刀把子”问题的发言,是在中央领导人陈丕显同志在上海召开法学界人士座谈会上讲的。会上明确向与会代表宣布,发言不受约束,实行“三不主义”的承诺,不要说徐的观点没有错,即使他讲错了话,这次在这样的大会上点名批判合适吗?这是不利于调动法学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的。
第三,“刀把子”的观点不是徐盼秋的独创,中央领导同志对政法机关的改革曾多次提出,要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点,他们虽然没有谈过应改变政法机关“刀把子”的单一职能的提法,但政法工作也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改革开放、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上来,则是明确的。对徐盼秋讲了这些话予以点名批判,做得对吗?好吗?
张传桢作上述答辩后,会上没有人再发言,最后,这位负责同志说:“不管怎么说,领导干部讲话要慎重,不好随便乱讲。”会后有不少与会代表到张传桢住的宿舍串门,向他表示赞同和支持。大约在会议的第三天,中央领导发话下来,大意是,反对精神污染主要是哲学理论界、文艺界的事,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法学界不要盲目凑热闹。由此,“刀把子”风波与“无罪推定”“有利被告论”等问题一起得到了平息。就在传达中央领导同志上述讲话的当晚,中国法学会的秘书长和一位副会长来到张传桢的住处,对他再三说,这件事(指大会点名批判徐盼秋一事)大家都不要讲了,到此为止吧。会议临结束时,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张友渔找张传桢谈话,他说,会上某领导人点徐盼秋和《法学》的名,你们不要太在意,鼓励张传桢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把《法学》办成第一流的刊物。同时他还要��带口信给徐盼秋,说中国法学会是相信他的,像他这样的老同志是不会说出政法机关完全不是“刀把子”这样的错话来的。张传桢回沪后,时任中共上海市委分管文教的书记夏征农同志还要张传桢到他那里汇报北京批评徐盼秋的事情。
徐盼秋对来自上面的“批判”无所畏惧,一笑了之。
不计前嫌藏匿陈传纲遗孀
徐盼秋不仅一生勇于和极左行为做斗争,同时他还敢冒巨大风险,积极保护照料受到极左行为迫害的同志和他们的家属。
在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主持批判徐盼秋的是时任华东政法学院代院长的陈传纲。陈传纲一生坎坷,既较早地被极左行为所迫害,但有时又想跟着“左”而不掉队,最终却被“左”迫害致死。
延安整风期间,文人王实味写了对延安一些现象冷嘲热讽的散文《野百合花》。康生在中央研究院发动斗争,把与王实味有过一些交往的研究院干部成全(陈传纲)、妇委工作的王里(王汝琪,成全的妻子)等四人,和王实味联成一体,打成“五人反党集团”。但毛泽东依然强调整风运动中,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奸斗争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并对王实味的问题,特别交代不准擅自处理。遗憾的是,毛泽东的指示后来没有落实,“五人反党集团”之旧说不断被翻起。1966年2月,陈传纲已调任上海市高教局局长。“文化大革命”狂风刮起后,有人告诉他:“你回复旦看看,有大字报说你了。”陈传纲回去一看,发现大字报把他在延安时期和王实味的那段往事翻腾出来了,他受不了,回到家里就自杀了。 复旦大学造反派无法批斗陈传纲,就要批斗他的夫人、时任上海外国语学院副院长的王汝琪。陈传纲夫妇就住在徐盼秋的楼上,陈自杀那天夜晚,在楼上踱来踱去,徐盼秋在楼下听得真真切切,知道他内心备受煎熬,却未料到他撒手而去。其实他和陈传纲还有点过节。当时华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雷经天卧床生病,日常工作由陈传纲主持。陈传纲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对徐盼秋的批判可谓疾言厉色。他自杀之后,造反派没有就此收手,而是一群又一群地来陈家抄家,并要抓住他的夫人王汝琪批斗。在这性命攸关之际,徐盼秋不计前嫌,一次又一次把王汝琪藏到自己家里,终于躲避了那一劫难。王汝琪知道过去老陈毫不留情地批判过徐盼秋,关键时刻徐盼秋却出手相救,“文革”后,她带着对徐盼秋的无限感激之情,回到了北京,担任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司长。1990年平静地去世。
帮助数位法学名家及其家属
凌宪扬(1905 1960),是我国沪江大学最后一任校长。抗战胜利之后,凌宪扬出任沪江大学校长。1949年,李宗仁曾邀请凌宪扬为国共和谈代表,遭到拒绝。他也拒绝担任中央银行发行处处长,继续留在上海。1949年5月,解放军占领上海,凌宪扬受到校内“革命群众”的压力,被迫辞职。1951年4月,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凌宪扬被捕,但是“长期不审不判”,1957年初释放,宣布不追究刑事责任。1960年逝世。凌宪扬去世前,曾对妻子杨霭芳说,今后要留在大陆,不要移居国外。1980年,凌宪扬冤案平反后,杨霭芳向公安部门申请赴美探亲。当时对外开放才起步,内部仍有种种限制性规定,对杨的申请不予批准。杨霭芳求助于徐盼秋,徐亲自出面担保,杨才顺利办妥出国手续。杨言而有信,按期归国,并特地到徐府向徐盼秋表示深深的谢意。
盛振为(1900-1997),1921年东吴大学文学士,1924年东吴大学法科毕业,在美国获西北大学博士学位。1942年至1950年任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1951年4月在“镇反”运动中,盛振为因曾经向国民党特务当局“提供学生黑名单”的罪名而被捕,以反革命罪获刑十二年,被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尔后在苏北大丰农场劳改。六年后,被遣往苏州教英语。
1979年,徐盼秋担任复校后的华东政法学院首任院长,四处寻觅人才。东吴法学院毕业生聂昌颐因为翻译英美刑法要则,常去苏州向老师盛振为请教,知道老师尚未获平反,回沪后即向徐盼秋作了汇报。徐盼秋亲赴苏州了解案情后,回沪后到处替盛振为申诉鸣冤,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经上海法院复查,最终确认盛振为无罪,予以平反。盛振为得以返回沪上,徐盼秋还聘任他担任华东政法学院顾问。
据复查,盛振为当初被捕是由于东吴法学院的地下党员学生举报其“向警备司令部提供黑名单,镇压进步学生”。事实是:当东吴法学院一批进步学生被捕后,按照通行做法,院方张贴了一张布告说明此事,其上有院长盛振为的印鉴。这张布告是唯一的证据。但这批进步学生不知道在警备司令部召集的高校领导人会议上,盛振为当面斥责警方逮捕学生。布告一事是例行公事。盛振为被捕后,在法庭上进行了自我辩护,但没有得到质证机会。盛振为平反后,徐盼秋曾两次力劝当年举报盛振为的学生去看望一下老师盛振为,“相逢一笑泯恩仇”。但直至1997年盛振为去世,徐盼秋的愿望也未实现。
鄂森(1902-1970),1928年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毕业,1929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检察官顾问身份,参与日本东京同盟国远东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审判日本甲级战犯东条英机等战犯。1949年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院务委员。鄂森长期思想进步,鄂森在律师生涯中,乐于助人,不畏强暴。新中国建立前夕,国民党的官僚政客及社会名流等纷纷逃往香港、台湾等地。鄂森执意留在祖国大陆,并劝告和帮助曾任伪司法部部长杨玉清一家留在大陆。1952年4月,鄂森被捕。被逮捕理由是传闻他早年曾拜为杜月笙弟子。在帮会势力发达的上海,此种纠葛并不鲜见。章士钊、江一平等著名律师都曾与杜月笙、黄金荣关系密切,地下党员杨度长期住在杜公馆做地下工作。“七君子案”中,律师团还请托杜月笙代为营救沈钧儒等人。鄂森被捕后判决管制三年,1956年12月撤销管制,担任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1970年去世。
鄂森遗孀晓来春原系沪上著名的京剧艺人,丈夫出事后,失业在家,穷途潦倒,唯一的亲人外甥女也嫌弃她,置之不理。虽然亲戚疏远、孤苦伶仃,但她人穷志不穷,不吃嗟来之食,拒绝鄂森学生给她的赠款。据聂昌颐先生介绍,他们以鄂森学生的身份,借口归还老师生前借款名义,去给师母送钱。但学生们担心一次次重复地这样做,势必引起师母的疑心,导致自尊心极强的师母的拒绝,同时考虑到这种救济终究不是根本解困之策,于是想到向徐盼秋院长如实反映。徐院长虽与鄂森及其遗孀素不相识,仍对他们的遭遇深为同情,主动伸出援手�橄�来春在戏剧研究所安排了一份工作,从而解决了她的生活来源和医疗保障。由于境遇好转,一度嫌弃她的外甥女,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照顾她的起居,解除了她的寂寞,直到最后为她送终。徐院长的善举使鄂森的遗孀感激不尽。
积极为本校教师陆锦璧平反
陆锦璧195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并留校任教。1957年5月下旬,他奉命主编教师团刊黑板报时,因稿源不多,便亲自写了一篇短文《向院党委提两点批评和建议》。内容为:批评领导对老一辈法学家重视不够、安排不当;在培养和使用师资方面,存在着重政治、轻业务的宗派主义倾向。陆锦璧建议改革现行的教学制度,每一门课程原先都由一个教师主讲,应改为由几个教师同时开课,允许教师发表独立见解,充分调动老教授的积极因素,青老教师密切合作,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共同努力。因以上言论,被打成右派,先在市郊监督劳动,1959年9月被发配青海。1964年春,陆锦璧返沪,与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结婚。其时杨兆龙已蒙冤入狱,有关部门认为,像杨兆龙这样曾任国民党政府最高检察长的大官,解放时不走而留在大陆,肯定是有政治目的的,因而把他定为“特嫌”,陆锦璧自然成为“特嫌”家的女婿。1964年春,陆锦璧返回西宁后不久,便被捕入狱。在审讯中反复追查的问题,就是他在杨家谈话的内容,而他除婚事外无可奉告。于是,处分决定说陆“态度恶劣,思想反动”,将陆开除公职送海北右派集中营劳动教养,后辗转黄南,再到柴达木盆地的边沿伊克高里服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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