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6年07月18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印发了《文化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中提到:文化志愿者,是指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个人。而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文化志愿者除了要具备普通志愿者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外,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才能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近年来,山东省文化系统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志愿服务中来,各地的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像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壮大,截止到2017年5月,山东省县级以上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已达到了25500个,注册志愿者30.6万人。文化志愿服务的经常性、多样化得以有效体现。做好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能够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当前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文化系统有所开展,并且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但是,就目前的文化志愿服务现状来看,组织松散、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连贯性不强等因素成为制约文化志愿服务有效开展的短板。
(一)文化志愿者自身素质不高、技能型文化志愿者严重缺乏
结合山东省莱西市志愿服务队伍情况来看,当前,志愿服务队员的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队员大多是单位退休以及各社区赋闲在家的老人,虽然热衷于文化志愿服务,但是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文化方面的训练,对于一些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一窍不通。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型活动中急需一大批专业化、技能型、高素质的人才,而当前志愿者队伍中恰恰缺少这部分人才,从而导致文化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二)文化志愿服务缺乏有力保障、没有资金支持
资金和物质的支持是当前社会形势下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志愿者的服务大都以自愿为主,志愿者个人出钱出力,服务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社会保险方面对志愿服务的关注度不够。在活动中志愿者一旦遇到危险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轻则会打击到志愿者的积极性,重则对志愿者的人身甚至家庭带来严重后果。
(三)服务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服务他人,完善自我的时尚形式,逐步为人们所认识,但这距离全民普及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当前,志愿者多以“打杂”的身份出现,很多人对志愿服务、志愿者等概念不是很清楚,认为志愿服务就是“学雷锋、做好事”,不能正确理解文化志愿服务在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载体地位和对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促进作用,把志愿者当成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免费劳动力。
二、做好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这是对志愿服务发展的新要求、新期望。我认为,打造一支新型的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设置不同专业门类的文化志愿者,开展内容丰富的服务活动
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意义上的志愿者已经不再适应今天的志愿服务工作。因此,在选拔文化志愿者时,应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按照不同的服务门类设置相应的审核标准,从根源上提高文化志愿者的自身素养,更好的为文化服务。
针对服务内容而言,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开展多层次的服务。例如,文化馆的服务工作,可以针对他们的专业特点和自身特长给他们提供更丰富的服务项目和实践机会,以此来保持文化志愿服务的灵活性。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特色服务,并以此来提高志愿服�盏幕�极性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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