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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医疗招聘-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烧伤深度的判断

来源: 2019-05-31 22:42

 Ⅰ度烧伤:仅伤及表皮,生发层健在,再生能力强。局部呈现红肿,又称红斑性烧伤。有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增高。3~7d好转痊愈,脱屑而不留瘢痕。短期内有色素沉着。

Ⅱ度烧伤:深达真皮,局部出现水疱,又称水疱性烧伤。

浅Ⅱ度:仅伤及表皮生发层及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大小不一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因渗出较多,水疱较饱满,破裂后创面渗液明显,创底肿胀发红,有剧痛和感觉过敏,皮温增高。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周可愈,愈后不留瘢痕。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皮肤功能良好。

深Ⅱ度:伤及真皮层,尚残留皮肤附件。介于浅Ⅱ度和深Ⅱ度之间,可有水疱,水疱较小或较扁等,感觉稍迟钝,皮温也可稍低。去表皮后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表面渗液少,但底部肿胀明显。红白相间,若无感染等并发症,3~4周可愈,愈后留有瘢痕(注意:从深Ⅱ度开始留瘢痕!)。

Ⅲ度烧伤: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骼等。创面无水疱,蜡白或焦黄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故又称焦痂性烧伤。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痛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需待焦痂脱落,肉芽生长而后形成瘢痕。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成畸形。

轻度烧伤

Ⅱ°烧伤面积9%以下

中度烧伤

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到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

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烧伤2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胶体电解质补液之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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